近年来,田林县坚持组织引领、因地制宜、稳妥推进的原则,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推进乡村振兴、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的重要举措,整合各方资源,采取强化责任落实、建强基层组织、探索多元发展等举措,全力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向上向好。2023年,全县169个村(社区)集体经济总收入2238.74万元,村均收入13.25万元,全面实现“10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成效显著,激活乡村振兴“新引擎”。
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一是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严格落实半年研究部署1次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每季度组织成员单位、各乡镇召开1次调度会,研究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特别是针对国家后评估反馈“村集体经济收入不增反降问题”,积极组织各乡镇开展村村研判、逐村分析,明确增收措施,进一步加强抓村集体经济增收的力量,推动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不定时组织各乡镇、成员单位、后盾单位召开工作推进会,逐村分析研究村集体经济增收工作,理清集体经济发展思路、发展重点,推进年度目标任务按时完成。落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系乡镇制度,各成员单位均能按要求每季度到所联系乡镇开展1次调研指导,年度调研指导工作实现各村全覆盖;后盾单位每季度研究1次挂点联系(帮扶)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到联系(帮扶)村开展1次以上调研指导。 结合村情实际,保障集体利益,科学开展2022年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及时组织相关部门组成督导组深入169个村(社区)开展年度财务核算及收益分配工作。进一步明确分配金额,严格按照提取公积公益金、福利费、成员分红的顺序制定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方案。2022年度村集体经济可收益分配总金额1071.55万元,其中公积公益金958.12万元,福利费93.43万元,突出贡献奖励0.8万元,村干部补贴6.8万元。收益分配资金主要用于扩大再生产,投入和管护发展前景较好的产业项目,积累更多的收益,带动群众持续增收。 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关键环节,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坚持以“加强集体资产监管,建设清廉村居”为目标,推动农村集体经济规范化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合法权益。制定专项清理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清理规范对象及工作步骤,督促各乡镇成立工作专班,深入各村(社区)摸底排查,确保合同要件全收集,问题合同全清理。同时,组织该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司法局、审计局等部门组成县级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组,深入各个乡镇全覆盖开展“三资”核查清账行动,理清经营合同履行情况,对收益未按期到账和到期本金未按时收回的,督促经营主体按合同履行职责。 谋划项目建设,发展实体经济,进一步做强做优村级集体经济。围绕铝产业、林业产业、新能源产业“三大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充分盘活村集体公共屋顶资源优势,利用中央、自治区、市级及粤桂协作资金2600万元发展村集体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同时,持续对2019年以来上级专项资金扶持村集体经济项目进行综合评估,及时掌握产业项目经营状况,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或转型提供坚强保证。来源:右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