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法律法规日益完善的今天,无固定期限合同作为一种对劳动者较为稳定的用工保障形式,却被一些公司试图通过各种方式规避。了解公司常见的规避手段以及员工相应的防范与维权措施,对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一、公司常见的规避方法
1.变更主体
- 设立关联企业交替签约:公司通过设立多个关联企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交替变换用人单位名称,使员工的工作年限无法在同一主体下连续计算,从而避免达到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例如,某员工在A公司工作几年后,被安排与同属一个集团的B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内容和地点等并无实质性变化,但从形式上中断了其在A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
- 注销原单位设立新单位挪用员工:一些公司会注销原单位,然后设立新的单位,并将员工转移至新单位,让员工误以为是正常的工作调动,实则是为了清零其工作年限,规避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签订。这种情况下,员工在原单位积累的工作年限和权益可能面临被忽视或侵害的风险.
2.解除原劳动合同再重新签
- 迫使员工辞职后再聘用:公司可能会以各种理由迫使员工先辞职,待一段时间后再重新聘用,使员工的工作年限出现“中断”,进而不符合连续工作满一定年限需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要求 。例如,通过调整工作岗位、降低薪酬待遇等方式,让员工难以接受而主动辞职,之后再以新员工的身份重新录用.
- 合同到期终止后再签:在劳动合同到期时,公司选择终止合同,经过一段时间后再与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同样是为了打破工作年限的连续性,逃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义务.
3.调岗去关联公司
- 以业务调整为由调动员工:公司以业务调整、组织架构优化等理由,将员工调岗至关联公司,让员工与关联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虽然员工的工作内容和职责可能变化不大,但劳动关系的主体发生了变更,导致其在原公司的工作年限无法连续计算,无法满足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
- 关联公司之间轮流用工:安排员工在不同的关联公司之间轮流工作,每次都与不同的关联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使员工难以形成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的事实,以此来规避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签订.
二、员工的防范与维权措施
1.增强法律意识
- 学习劳动法律法规:员工应主动学习《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了解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签订条件、自身的合法权益以及公司可能存在的规避行为,做到心中有数,以便在面对公司的不合理安排时,能够及时识别并维护自己的权益。
- 关注公司动态:平时要留意公司的经营状况、组织架构变化以及人事政策调整等信息,对于可能影响自身劳动关系的事项保持敏感,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2.保留相关证据
- 工作年限证据:妥善保存能够证明自己工作年限的各种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入职登记表、工作邮件、与工作相关的文件上的签名等。这些证据可以在公司试图变更主体或中断工作年限时,有力地证明自己的连续工作时间.
- 劳动关系变更证据:对于公司要求辞职再入职、调岗至关联公司等变更劳动关系的行为,要保留好相关的书面通知、邮件、聊天记录等证据,以便在必要时证明这些变更并非基于自己的意愿,而是公司的安排,从而维护工作年限的连续性。
3.谨慎对待公司要求
- 不轻易辞职:当公司以不合理的理由要求员工辞职时,员工要谨慎考虑,不要轻易答应。如果公司存在逼迫、威胁等违法行为,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寻求法律援助。
- 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仔细审查合同的各项条款,特别是关于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工作地点等重要内容,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具体,不存在模糊不清或对自己不利的约定。对于公司提出的变更合同主体、延长合同期限等要求,要认真权衡利弊,必要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4.及时维权
- 提出异议与协商:如果员工发现公司存在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行为,应及时向公司提出书面异议,明确表达自己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意愿,并与公司进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沟通记录,以备后续维权之需.
- 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若协商无果,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依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并支付因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而应承担的双倍工资差额等赔偿责任。在维权过程中,要依靠法律武器,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公司为避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而采取的各种规避行为,不仅损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作为员工,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了解并运用法律手段,防范和抵制公司的不合理规避行为,确保自己能够依法享受到应有的劳动权益保障。同时,劳动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也应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此类规避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劳动用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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