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觉得有效,如果觉得希望更多人看到,请转发,】
【一】
教师节刚过,祝所有同行工作愉快,生活幸福。
是旧文修改。而且是发第三遍。
首发是2021年。当时看到这个新闻:“沈阳一初中家长通过朋友请朋友的朋友给孩子补课,双胞胎孩子考上好高中后,一秒不耽搁,反手把老师举报了,而且有上课录相。”
二发是2023年9月13日,一年前的今天。看到又一个新闻:“家长隐忍六年,直到孩子小学毕业,才以长达六年的礼物清单为证据,举报老师收受礼物。但是!!!——又因为她平时和老师以闺蜜相称,所以这位老师每次收了礼物,都有相近甚至超过的价格还礼。”
这事太戏剧性。如果是真的,这个老师不知道是幸运还是警惕,像我这种根本不觉得需要“对等还礼”的人,明显拿不出“还礼清单”【憋不住,歪一下楼:“要送礼物,然后又要回同等价格礼物,否则就是不懂事”——中国人真是他妈的吃撑了,这样“左手倒右手”有意思吗?内循环??一边相互送礼,一边心中不爽,这不是闲得蛋疼是啥?】
——如果事情是真的,这真是一对“中国好闺蜜”,活脱脱两个“中华憋精”,六年传奇,完全是旗逢对手,觥筹交错中刀光剑影:
家长的动机根本不是帮助社会提升师德,否则发现老师收礼就应阻止、阻止无果则举报。她等的六年,正是孩子的小学毕业时间,说明她是认同这个老师的教学和管理能力的。所以她的行为是既要完全挖尽这个老师的利用价值,又要彻底把她的六年闺蜜打入尘埃。
而这位老师,竟然坚持六年也保留自己的还礼证据,这份耐心且不说,恐怕也揭示了一个可怖现象:老师们不知道哪些地方可能成坑,所以把整个人生都当成坑来防备。这是一个很荒漠化的环境。把心力耗在这样的事上六年……人生有几个六年?在某些力量的推动下,这种底层互害状态有可能更恶化。
不管《中华闺蜜 六年恩仇》的真伪,举报这种事情是存在的。【免杠声明:本人旗帜鲜明反对任何非纯私人性质的收受礼物。三个关键词:非纯私人性质,既反对收,也反对送。】
然而在中国这样一个人情社会,“送礼物”有时候处于一个尴尬状态:比如一束花 、一杯奶茶、一个茶杯、一盒茶叶,它们确实价值几十甚至几百,可你说它是礼物呢还是行贿收贿?
旧文能重启,说明了一个问题:问题没有消失,反而再度发生。
新闻如下:2024年教师节,安徽合肥,一个家长设局送老师两瓶五粮液、一堆高端化妆品,据说价值六七千元。东西放教师楼下水果店,人躲在暗处偷拍老师来取,然后向教育局举报。
她甚至都没想过“行贿”也是罪。
有诗为证: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坏逼消不尽,春风吹又生。
【二】
查了查其它国家对教师礼物的规定。
日本公职人员收礼超10万日元(人民币约5千,下同),警告并终身不得晋升;
韩国请吃、礼品不可超3万韩元(约180元);
德国不可超10欧元(约78元);
英国40英镑(约360元);
澳大利亚50澳元(约230元);
新加坡50新元(约260元)。
对老师的举报,我最开始的印象是2008年华东政法大学杨师群老师。他在课堂上批评社会,两女生眼含热泪真诚痛苦,觉得老师怎么能这样批评祖国。如果到此为止,师生辩驳举证,互通观念,就是一件挺美好的事情。
但两女生的做法是——到有关部门告发:教育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
她们可能只是下意识觉得好像应该是这两部门管这事,不一定意识到她们的行为的具体含义:这两部门,一个能让杨师群丢饭碗,一个能让杨师群进监狱。
杀人还诛心的节奏。
这样的事虽然曾经在有一段历史时期是常态,但改革开放后并不多。
然后,似乎就不断地发生了,比如清华吕嘉、重师大唐云等。那时候我还想,那些大学里的言说者,有多少人要感谢学生和家长的不举之恩。
然后就慢慢蔓延到基础教育。
直至上述“沈阳举报”。
这个事件的恶劣之处在于以下几个点:
1、自己主动要求。
2、通过朋友请托,对象是朋友的教师朋友。
3、蓄谋上课录音、付费截屏取证。
4、直到等到双胞胎孩子拿到高中录取通知书后举报。
5、面对教育方领导的询问“是你主动邀请老师补课,并且托的是熟人,课补完了,你来举报老师,对吗”,面不改色地回答“是”。
6、老师退还所有费用,并多支付1000块钱,熟人觉得过意不去,也支付1000块钱,希望私了;家长同意私了,并收了钱,却未去撤销举报。
这整个过程,你细品。
【三】
网上连非教师群体都看不下去了,有诸如“过河拆桥”“再浓的香水都挡不住满满的人渣味”的评论。
这行为,是真的挑战甚至是挑衅到正常人的思维底线和道德底线了。
按法规,这位老师当然不应该参与收费补课。但这个事件刺痛人类神经的,显然不是“又有老师补课赚钱了”。
它的痛点是:构陷、告密,这个极度阴暗黑色的文化毒瘤,竟然如此毫不遮拦、肆无忌惮、趾高气扬地摆在了我们赖以生存的当下环境里。它让我们每个人都感同身受、颤栗恐惧。
历史告诉我们,每一个告密盛行的时代,都差不多是人性最黑暗最卑劣最邪恶的时代:商鞅之秦、武则天之周、东厂西厂之明、斯大林之苏联,及其它。
当你身边所有人都可能成为你的生存陷阱时,那种生命的窒息感,不必经历,只要想想都害怕。
《人民日报》也发文对此作出了严厉批评,而且是以山东大学(这个大学常有奇奇怪怪的神操作,不愧圣人故里)的期末试题为例:
连孔子老人家都反对告密而提倡“亲亲相隐”,就是害怕社会秩序赖以存在的道德基础被摧毁。
这位沈阳家长更上一层楼:
——自己就是这个“非法活动”的一部分,
——而且正是她努力促成了这个“非法活动”,
——然而她竟然在达成目的之后主动去揭发,
——而且在收回付费、同意私了之后再次毫无心理障碍和道德障碍地无视承诺。
这是一个处心积虑、心理阴暗、手段卑劣、毫无道德底线、毫无契约精神、毫不真正关心自家子女教育、可以为几千块钱而不择手段、毫无障碍随时随地丢弃做人底线的、纯24K之低贱小人。
大义灭亲不知道她会不会,但小利灭师做得如此鲜艳灿烂。
这两天里我很多时候在想,如果不幸遇到这样的事,天下的教师们除了瑟瑟发抖,应该怎么去自救,以及救人——怎么教这样的家长做人。
虽然有一篇网文《放心,正经家长是不玩仙人跳的》让人稍稍安慰,但如果碰上玩仙人跳的不正经家长,怎么办?
首先是契约精神自救法:要求家长手写《自愿补课申请书》,交待好前因后果,并注明“是家长我本人爱子心切,强烈、反复要求老师帮助孩子学业,并自愿付出相应劳动报酬”,然后,签字画押按手印。
但如果碰上这位沈阳家长,这一招应该还是没有用,她没啥干不出来的,她应该会毫不迟疑地说,这是在老师的逼迫之下写的。加上事情本来不合规,所以无效。
所以,面对这样的家长,估计只好使用唯心主义自救大法:老师和家长到关公庙前发毒誓:违反约定的人世世代代生儿子没屁眼。
但这也不保险,因为这样的家长多半信仰唯物主义,不相信这些迷信活动。
【四】
所以就没有办法自救和救人了吗?
有的。
我苦思冥想之后,感觉在没法预知、预防的时候,至少还有办法补救。
比如,我建议这位被举报的老师,认真反省、痛定思痛,惩前虽然已经来不及,但毖后还是可以进行的。步骤如下:
一、向这位家长的所在单位通报此次事件的整个过程,让单位的每一个人都知道发生了什么,借以展现和表扬这位家长弘扬正气的光荣事迹,关爱儿女的拳拳之心,并当众、当面向家长诚挚道歉。 二、向这位家长所生活的社区通报此次事件的整个过程,让社区的每一个人都知道发生了什么,借以展现和表扬这位家长弘扬正气的光荣事迹,关爱儿女的拳拳之心,并当众、当面向家长诚挚道歉。 三、向两个孩子的初中就读学校、高中将要就读学校通报此次事件的整个过程,让孩子所在的初中、高中的每一个老师和学生都知道发生了什么,借以展现和表扬这位家长弘扬正气的光荣事迹,关爱儿女的拳拳之心,并当众、当面向家长和这两个孩子诚挚道歉,劝诫该校师生吸取教训,共同为遵纪守规的社会作出应有的自律和贡献。 四、由于太光荣,这两孩子可能不太好意思接受荣誉,所以有可能转学。转学也不行,好人好事必须大力宣扬,不管转到哪个学校也要把第三条再来一遍。 五、如果有必要,可以将这个做法保持到这两个孩子的就读大学、未来的工作单位,女朋友、包括准岳父岳母。 六、在这位家长举报之后,只要沟通无效,我立即向她通报以上五点做法,很正式、很诚恳。一定要让她知道,她绝对无法阻止我向她及她的孩子反复、公开、广泛地表达歉意。我绝不会对她点头哈腰求放过,因为,当众承认错误,是一件非常有勇气的事情,我既然是在做勇敢的事,所以显然无需点头哈腰!绝不可能!——我必须向她表达我改正错误的勇敢,并让她全家这一辈子都深深领受我的歉意! |
有人说,这样干好像有点过了?毕竟孩子是无辜的。——孩子无辜个屁!这两孩竟然同意家长这些做法,而且上课时人不知鬼不觉地录音录像,如此成功、如此高明,足证他们非常清楚他们在干什么,太有辜了。
何况,这做法,也算是真正教他们做人的正确姿势,在自救的同时,也救了这一对可怜的孩子,感觉善莫大焉。
而我相信这样的做法,对社会风气的清明,有重大作用。
——这样做,才是一个真正治病救人的教师、配得上伟大的教师节的人民教师。
【五】
如果有必要,明年我把这篇文章再发一遍。
年年发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