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思政课的话题两则

文摘   2024-10-22 10:09   北京  
下图是我的学生(我们法大思政学科毕业的博士生,现已成为全国重点马院的思政课老师)在思政课课堂教他的学生,画的漫画,内容是我对于“德法”课教材逻辑体系的理解。我对我的学生说国,整个“德法”课的框架就如同一个人的模样。“人生观”和“理想信念”就像一个人的大脑,管着人的意识,是整个人的中枢系统;“中国精神”作为动力系统,为人提供精神动力,因而是承载五脏六腑的上半身;我们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因而是上半身的“下沉”,处于一个人的腰部,也就连接着上半身和下半身;接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再融入道德建设与法治建设之中,构成一个人步入社会的两条腿,实际上,道德和法律不就是让我们每个人更好地融入社会生活的两个手段(腿)嘛!
我觉得我的这个比喻挺形象的。

今天一大早,一个青椒朋友给我发来一个他们做的大学生讲思政课的视频,跟我交流。我给她回复道:私下交流,我一般不大认同让大学生讲思政课的做法,但你这个主题选得好,学生也讲得好,因为科学家精神特别适合你们这类学校的学生,学生能讲出他们自己感兴趣的话题,因而就能让他们发自心底地去备课,然后再讲出来......这样的活动才是有效的,也是有意义的。
然后我还分享给这位青椒朋友《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一句话(我讲《马恩原著选读》时常常会讲到这句话),虽然是马克思恩格斯是所反对施蒂纳的,但这句话却得到了马恩的肯定,大致意思就是说,一个人想做成就一件事,他首先必须把这件事变成自己的事,然后才可行。

对于学习思政课的大学生来说也是这样。我们的思政课再有道理,观点再无比正确,也得跟学生们自己有关系。与他们有关的事,他们才会去学,他们才会去信。这一点与同仁们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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