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减赈项以归私囊,被灾之户,必有待赈不得,流为饿殍者。上负圣恩,下伤民命,丧心造孽,莫大于是。此吾所以不忍不言也。
——清·汪辉祖 《学治臆说》
汪辉祖这里强调,遇到灾荒,地方官员赈济灾民,一定不能挪用克扣救灾物资钱粮,如果中饱私囊,则一定会有灾民饿死,这样对上辜负皇帝圣恩,对下伤害百姓性命,这是作恶造孽最严重的情况。
古代社会,遇到灾荒,尽力赈救,是地方官员的重要职责。严重灾害面前,国家也会减免赋税,还会给予钱物救济。地方官员是赈灾的实际操作者执行者,有些官员却把救灾当成中饱自肥的绝佳机会。
公元1808年,黄河决口,又赶上雨季,淮河一带爆发洪灾,数万人流离失所。嘉庆皇帝赶紧拨款,一面组织泄洪,一面赈济灾民。但淮安知府王伸汉看上了这批赈灾款。朝廷给整个山阳县拨了赈灾款10万两白银,王伸汉一个人就贪污了两万五千两。朝廷派李毓昌查访淮安的赈灾情况,王伸汉拉拢不成,就在饭菜中下毒。为求保险,李毓昌毒发后,王伸汉又拿绳子狠狠勒了几下。然后做了一份报告,说李大人到达淮安之后,心中不快,上吊自杀了。
王伸汉这样贪污救灾款又杀人灭口的官员,可谓丧心病狂。古代相信因果报应的人,包括汪辉祖都认为,贪污挪用救灾善款尤其罪孽深重,会遭到上天的惩罚。而全力赈灾,实心救民的,一定会有好报。
汪辉祖举了山阴济源卫公哲的例子。卫公哲担任郑州太守时,遇到灾荒,便拿出自家所有钱财,设立救济所,赈济流离失所的百姓,救活了无数流民。当时,和他一起赈灾的官员都笑话他,认为他迂腐。还把救灾款装入私囊,最后这些官员的结局都不好,而卫公哲一路升任为安徽巡抚,最后以工部尚书身份退休。
汪辉祖还提到自己看过的两江总督尹继善的办赈告示。告示说:如果有不肖官员,“克赈肥家,一有见闻,断不能幸逃法纲。即本部堂稽察有所不到,吾知天理难容,其子孙将求为饿殍而不可得”。汪辉祖不禁感慨:“痛哉言乎!读至此而不实力救荒,其尚有人心也哉!”
古代科学不发达,人们普遍相信因果报应,认为贪污救灾善款的报应尤其严重。梁恭辰《劝诫录》说,道光二十一年(公元1841年)夏天,黄河在河南祥符决口,城内城外一片汪洋,被淹没、冲毁的田地房屋,流离失所的男女老幼不计其数。某官员领取了赈灾银四万两,却将两万两藏在家里,只带着两万两驾船前去赈灾。一阵大风吹翻了船,这位官员就被淹死了。人们打捞出他的尸体和两万两银子,发现他的左腿已经不见了。人们核对赈灾款数目,发现只有一半,于是把这件事向上级汇报。上级官员派人到该官员家中查看,果然发现另外两万两银子。知道事情原委的人认为这就是报应,不但遭报应死了,还落了个尸首不全的下场。
今天,我们不再相信因果报应,也不会靠因果报应吓阻贪官,但贪污救灾物资和善款的行为着实卑劣,对此以更重的处罚完全是应该的。
来源 | 啄木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