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个税专项扣除标准提高,又可以少交个税!
年终奖选择单独申报还是综合申报?哪种方式计算更省税?明年开年才发年终奖,今年底需要预提吗?快跟着我一起来看看吧!
01
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
7张表梳理更清晰
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赡养老人的支出负担,根据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自今年1月1日起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三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标准调整后,3娃家庭最高可节约个人所得税1.89万元。
根据政策,梳理了7张表格,分别对应七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1、子女教育支出如何扣除
扣除
范围
学前教育支出
学历教育支出
满3周岁至小学入学前(不包括0-3岁阶段)
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扣除
方式
定额扣除
定额扣除
扣除
标准
2000元/月/每个子女
扣除
主体
父母(法定监护人)选择各扣除50%
父母(法定监护人)选择一方全额扣除
注意
事项
1.子女在境内学校或境外学校接受教育,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均可享受。
2.子女已经不再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不可以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3.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4.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2、继续教育支出如何扣除
扣除
范围
学历继续教育支出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
境内学历(学位)教育期间
取得证书的年度
扣除
方式
定额扣除
定额扣除
扣除
标准
400/月
最长不超过48个月
3600元
扣除
主体
本人扣除
本人扣除
个人接受本科(含)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
注意
事项
1.对同时接受多个学历继续教育,或者同时取得多个职业资格证书的,只需填报其中一个即可。但如果同时存在学历继续教育、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两类继续教育情形,则每一类都要填写。
2.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3、大病医疗支出如何扣除
扣除
范围
基本医保相关医药费除去医保报销后发生的支出
个人负担(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
扣除
方式
限额内据实扣除
扣除
标准
每年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扣除
主体
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
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注意
事项
1.次年汇算清缴时享受扣除。
2.纳税人应当留存大病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纳税年度医药费用清单等资料备查。
温馨
提示
可通过手机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并注册、登录、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后,通过首页的“年度费用汇总查询”模块查询大病医疗相关数额。
4、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如何扣除
扣除
范围
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
(不超过240个月)
扣除
方式
定额扣除
扣除
标准
1000元/月
扣除
主体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婚后可选择其中一套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或对各自购买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注意
事项
1.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2.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5、住房租金支出如何扣除
扣除
范围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
直辖市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城市
市辖区户籍人口
>100万
市辖区户籍人口
≤100万
扣除
方式
定额扣除
扣除
标准
1500元/月
1100元/月
800元/月
扣除
主体
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只能由一方(即承租人)扣除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分别扣除
注意
事项
1.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2.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6、赡养老人支出如何扣除
扣除
范围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
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周岁(含)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独生子女
非独生子女
扣除
方式
定额扣除
定额扣除
扣除
标准
3000元/月
每人不超过1500元/月(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
扣除
主体
本人扣除
平均分摊:赡养人平均分摊
约定分摊:赡养人自行约定分摊比例
指定分摊: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比例
注意
事项
1.指定分摊及约定分摊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2.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3.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7、婴幼儿照护支出如何扣除
扣除
范围
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的相关支出
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年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
扣除
方式
定额扣除
扣除
标准
2000元/月/每孩
扣除
主体
父母(监护人)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父母(监护人)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注意
事项
1.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纳税人需要留存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备查。
1、子女教育支出如何扣除
扣除 范围 | 学前教育支出 | 学历教育支出 |
满3周岁至小学入学前(不包括0-3岁阶段) | 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 |
扣除 方式 | 定额扣除 | 定额扣除 |
扣除 标准 | 2000元/月/每个子女 | |
扣除 主体 | 父母(法定监护人)选择各扣除50% | |
父母(法定监护人)选择一方全额扣除 | ||
注意 事项 | 1.子女在境内学校或境外学校接受教育,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均可享受。 2.子女已经不再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不可以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3.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4.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
2、继续教育支出如何扣除
扣除 范围 | 学历继续教育支出 |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 |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 |
境内学历(学位)教育期间 | 取得证书的年度 | ||
扣除 方式 | 定额扣除 | 定额扣除 | |
扣除 标准 | 400/月 最长不超过48个月 | 3600元 | |
扣除 主体 | 本人扣除 | 本人扣除 | |
个人接受本科(含)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 | |||
注意 事项 | 1.对同时接受多个学历继续教育,或者同时取得多个职业资格证书的,只需填报其中一个即可。但如果同时存在学历继续教育、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两类继续教育情形,则每一类都要填写。 2.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
3、大病医疗支出如何扣除
扣除 范围 | 基本医保相关医药费除去医保报销后发生的支出 | ||
个人负担(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 | |||
扣除 方式 | 限额内据实扣除 | ||
扣除 标准 | 每年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 ||
扣除 主体 | 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 | ||
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 |||
注意 事项 | 1.次年汇算清缴时享受扣除。 2.纳税人应当留存大病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纳税年度医药费用清单等资料备查。 | ||
温馨 提示 | 可通过手机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并注册、登录、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后,通过首页的“年度费用汇总查询”模块查询大病医疗相关数额。 |
4、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如何扣除
扣除 范围 | 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 ||
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 (不超过240个月) | |||
扣除 方式 | 定额扣除 | ||
扣除 标准 | 1000元/月 | ||
扣除 主体 |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婚后可选择其中一套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或对各自购买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
注意 事项 | 1.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2.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
5、住房租金支出如何扣除
扣除 范围 |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 | ||
直辖市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城市 | 市辖区户籍人口 >100万 | 市辖区户籍人口 ≤100万 | |
扣除 方式 | 定额扣除 | ||
扣除 标准 | 1500元/月 | 1100元/月 | 800元/月 |
扣除 主体 | 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 | ||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只能由一方(即承租人)扣除 | |||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分别扣除 | |||
注意 事项 | 1.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2.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
6、赡养老人支出如何扣除
扣除 范围 |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 | ||
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周岁(含)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 |||
独生子女 | 非独生子女 | ||
扣除 方式 | 定额扣除 | 定额扣除 | |
扣除 标准 | 3000元/月 | 每人不超过1500元/月(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 | |
扣除 主体 | 本人扣除 | 平均分摊:赡养人平均分摊 | |
约定分摊:赡养人自行约定分摊比例 | |||
指定分摊: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比例 | |||
注意 事项 | 1.指定分摊及约定分摊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2.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3.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7、婴幼儿照护支出如何扣除
扣除 范围 | 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的相关支出 | ||
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年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 | |||
扣除 方式 | 定额扣除 | ||
扣除 标准 | 2000元/月/每孩 | ||
扣除 主体 | 父母(监护人)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 ||
父母(监护人)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 |||
注意 事项 | 1.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纳税人需要留存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备查。 |
02
重大利好!年终奖个税
优惠政策延至2027年底
一、年终奖单独计税政策延续到2027年底
二、个税汇缴政策延续至2027年底
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
03
年终奖单独申报还是并入综合所得?
哪个更节税?
一图带您了解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最新政策 ↓
年终奖怎样申报更节税?
1、当年收入(含年终奖)减去6万元及三险一金、附加扣除等后应纳税所得额≤0
年终奖选择并入综合所得更节税。
2、当年收入(含年终奖)减去6万元及三险一金、附加扣除等后应纳税所得额≤36000元
年终奖选择两种方式都可以。
3、当年收入(含年终奖)减去6万元及三险一金、附加扣除等后应纳税所得额>36000元,由于年终奖单独申报存在雷区等原因,为使税负最低,可在年终奖和工资之间进行分配,分配的年终奖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申报。
年终奖选择单独申报更节税。
04
明年发放年终奖,
需要在今年预提吗?
一、年终需要预提年终奖吗?如果今年没有预提年终奖,明年3月份实际发放后,还可以在汇算清缴时税前扣除吗?
答复:需要在12月份之前预提2023年的年终奖,企业在2023年没有预提当年的年终奖,且实际支付时间在2023年汇算清缴结束前,不可以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除,应在2024年度扣除。
二、什么情况下次年支付年终奖才可以在2023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前扣除?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规定:
二、企业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支付汇缴年度工资薪金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也就是,如果在当年已经预提过年终奖,但在次年汇算清缴结束前实际支付给了员工,是可以在汇缴年度扣除。
例如:公司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员工人数不超过300人,年应纳税所得额是320万元,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320×25%=80万元,净利润=320-80=240万元。
如果给员工发放年终奖20万,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300×25%×20%=15万元,净利润=300-15=285万元。
最后,不仅交的企业所得税变少,企业利润反而增加。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
05
年终奖计税注意事项
附最新最全个税税率表
年终奖无论是单独计算,还是并入综合所得,以下几点需要额外注意。
注意事项1:只能用一次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每一位纳税人,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单独纳税的,只允许使用一次。
注意事项2:计税方式可选择
年终奖两种计算方式,可以选择其中一种,哪个节税按哪个算。
注意事项3:注意选择计税方式
如果不确定,单独计算还是合并计算更划算,建议选择单独计算,这样汇算清缴时,有一次修改机会,单独计算的可以修改成并入综合所得;但是并入的年终奖不能再更改成单独计算。
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一、征收方式
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个税税率表
一、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率表
二、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
收入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20%计算。
1、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率表
2、居民个人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20%的比例预扣率。
三、综合所得税率表
综合所得是指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预扣率表见前述一、二)。
*注:
1.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2.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依照本表按月换算后计算应纳税额。
四、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率表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五、经营所得税率表
经营所得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
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关于个体户经营所得个税的最新政策如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第12号
第二条: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两个变化:
1、原来可以减半征收的金额是100万元,现在提至200万元的部分。
计算公式也要改,个体工商户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减免税额: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2、优惠政策执行到期时间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比原来2024年12月31日,延长3年。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该税率适用于居民个人与非居民个人)
七、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规定的,在2027年12月31日前,可以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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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中国税务报、北京朝阳税务、宁夏税务、梅松讲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工作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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