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汽传祺·2024宜昌马拉松将于11月3日在献福路与沿江大道交叉口鸣枪起跑,为确保广汽传祺·2024宜昌马拉松安全顺利进行,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决定在11月3日比赛期间,对献福路与沿江大道交叉口及赛道周边范围内,禁止“低慢小”飞行器(物)在活动区域飞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低慢小”飞行器(物)是指飞行高度在500米以下、飞行时速小于200公里、雷达反射面积在2平方米以下的飞行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无人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
二、本通告禁飞时间为2024年11月3日6:00--14:30,禁飞区域为献福路与沿江大道交叉口及赛道周边范围内(详见马拉松赛道线路图),禁止一切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利用小型飞行器进行飞行活动,经依法批准用于电视转播、航拍、警务、应急救援等活动的除外。
三、禁飞期间,请持有、使用“低慢小”飞行器(物)的单位及广大市民、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违规飞行。对于违法违规飞行、施放的,公安机关将采取迫降、击落等处置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如因马拉松活动特殊需要,需使用无人机拍照摄像的人员,需报备宜昌马拉松赛组织委员会同意,并对无人机进行设备检查,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操作,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特此通告。
宜昌马拉松赛组织委员会
2024年10月31日
一、本通告所称“低慢小”飞行器(物)是指飞行高度在500米以下、飞行时速小于200公里、雷达反射面积在2平方米以下的飞行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无人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
二、本通告禁飞时间为2024年11月3日6:00--14:30,禁飞区域为献福路与沿江大道交叉口及赛道周边范围内(详见马拉松赛道线路图),禁止一切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利用小型飞行器进行飞行活动,经依法批准用于电视转播、航拍、警务、应急救援等活动的除外。
三、禁飞期间,请持有、使用“低慢小”飞行器(物)的单位及广大市民、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违规飞行。对于违法违规飞行、施放的,公安机关将采取迫降、击落等处置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如因马拉松活动特殊需要,需使用无人机拍照摄像的人员,需报备宜昌马拉松赛组织委员会同意,并对无人机进行设备检查,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操作,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特此通告。
宜昌马拉松赛组织委员会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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