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区公安机关基础数据采集专项工作部署会精神,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关于基础数据采集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全面提升治安基础信息量和信息质量,实现数据赋能和实战应用,有力夯实基层基础和公安工作根基,昌都市公安机关精心组织、上下联动、全警动员,扎实推进“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
一、领导重视、全面部署
昌都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自治区公安厅的工作部署,制发了《昌都市公安机关治安基础数据采集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以市公安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细化了工作职责,明确了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市政府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尼玛次仁同志多次召集市局相关部门,讨论研究基础信息采集方法、措施和注意事项等相关标准。7月16日,市公安局组织召开了“全市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座谈会”,尼玛次仁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会上,市公安局相关部门、各县(区)公安局分管治安局领导、治安大队长和治安业务骨干,就相关标准的可行性、合理性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交流发言。各县(区)公安局迅速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就做好本辖区采集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和强调。6月15日以来,全市召开专题会议3次、调度会2次,各县(区)召开专题会议30余次。为保证基础信息采集工作顺利进行、解决基层后顾之忧,市公安局研究制发了《昌都市公安机关“一标三实”采集操作指南》《关于开展“一标三实”实有人口信息校对工作的通知》等5份录入标准文件,对全市基础采集标准进行了统一。同时,尼玛次仁同志与各县(区)公安局签订了《目标责任书》。通过一系列措施,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标准、压实了工作责任。
二、多措并举、强力推进
为切实提升基础数据采集质效,市、县(区)公安机关因地制宜,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扎实将采集工作向纵深推进。一是精心组织加强培训。为保证高质量完成信息采集工作,昌都市公安局邀请公安厅科信总队2名技术人员,开展为期3天的基础信息采集培训,培训工作以现场培训+视频连线+实地操作模式展开,市、县(区)两级公安机关共96名民警参加现场培训。二是组建专班严控质量。严格按照公安厅《关于开展治安基础数据质量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县(区)两级公安机关第一时间组建数据监测小组,以实地抽样为主,系统抽样为辅,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已采集数据进行质量监测,及时向基层录入单位反馈不合格数据,边采集边完善,确保了采集录入质量。三是建立机制每周通报。将各县(区)每周数据采集新增情况、累计情况进行系统监测,并按照每周新增情况对各县(区)进行排名,形成专项工作通报呈市局主要领导掌握并下发各县(区),工作开展以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已印发《昌都市公安局治安部门基础数据采集维护工作情况通报》共14期。四是创新方法提质增效。部分县(区)采取错峰采录工作模式,即白天在辖区逐户走访,对需要采集的信息进行线下登记核对,待晚上系统相对流畅后开展批量录入,有效提升数据录入质效。五是整理问题主动报告。收集整理各基层单位在采集录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撰写《关于对新警综平台“一标三实”采集录入模块存在的问题的情况反映》,并及时向公安厅进行请示报告,有力促进采集录入工作顺利开展。为确保基础数据采集无后顾之忧,按照尼玛次仁同志的要求,治安支队于10月10日安排专人前往公安厅协调解决采集系统故障问题。为方便各基层单位及时核对漏采、错采信息,市公安局主动对接技术人员导出全市已采集数据,经筛选分类后下发各县(区)公安局,截至目前,共导出采集数据6次,整理数据570余万条次,注销无效数据20万余条,校对错误信息15万余条。
目前,此项工作正有序推进中。
编辑(初审):索郎卓玛
复审:董风茂
终审:顿珠扎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