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庭上“发功”,法官却说在“搞事”!同案之舟,何必对立?

学术   2024-11-14 08:10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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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你这律师怎么总是在庭上挑刺?”

律师:“刺不挑出来,怎么让您知道案件的问题?”

在现实中,法官和律师往往被视为站在“战场”两端的对手:法官掌控着裁判大权,而律师则肩负着客户的利益。这种“对立”的观念不仅在公众眼中根深蒂固,在某些司法实务中也表现得尤为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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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立观念从何而来?

很多人,包括一些法官和律师自身,都对“庭审对立”有一种误解。法庭上双方律师之间的唇枪舌剑确实令人热血沸腾,而律师和法官,似乎天生也是敌对关系。但事实上,庭审过程更像是一场配合默契的合奏,而不是互相拆台的单人秀。

在我国司法体系中,法官的角色是中立裁判,律师的任务则是为当事人提供专业代理。两者看似角色不同,但目标殊途同归:共同实现公平正义。遗憾的是,在实践中,我们却常常听到律师抱怨“法官拿着鸡毛当令箭”,而法官则时常感叹“律师滥诉拖延”。这种彼此防备的心态,互相折磨,相爱相杀。

这也不难理解,这是二者职业身份之间不对等造成的,法官作为“人民公仆”,似乎先天自带光环,手握“裁决”权力,决定一个案件的胜败走向,在与律师沟通交涉中处于“上位者”视角看待一切。

02

现实中的“隐性对立”

不得不承认,实践中确实存在一些令人无奈的现实。例如,有些法官对于律师的“犀利发言”会产生排斥,在判决中带有个人主观色彩;而有些律师则因为长期遭遇“冷脸”,逐渐变得愤世嫉俗,甚至在法庭上与法官争锋相对。

这些隐性对立的产生,背后有多重原因:案件数量的激增、司法资源的有限、社会地位不平等,职业尊重的缺失等等。律师为客户“据理力争”,而法官则需要平衡各方利益,实际上都是各为其主,不存在冲突。但没有充分的信任和沟通,极易演变为对立。

举个例子,我的同事吐槽:“我在法庭上给出一条绝对有力的证据,法官看都没看一眼,就不屑地说‘驳回’。我心想,是我的逻辑有问题,还是法官压根就没听?”这种经历,相信不少律师都感同身受。

从法官的角度,他们可能觉得律师的“花招”多、套路深,甚至有时是故意拖延,你算老几敢质疑我?但站在律师角度,觉得自己的劳动成果并没有受到重视,反而遭到法官的白眼。

这也是二者在地位、权力上不平等所造成的对立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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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与律师,

利益冲突还是共同体?

其实,法官和律师的关系更像是一枚硬币的两面。法官是司法公正防线的守护者,律师则是法律实施的推动者。两者在职业伦理上并不存在根本冲突,反而应该成为彼此的支持者。

但要达成这一理想状态,最需要建立起双方之间的职业尊重。这里就要吐槽一下行业“潜规则”——有的律师认为,只要搞好和法官的私下关系,就能在案件中占得先机,事实上也有法官与律师/当事人之间存在不正当关系,进行利益输送,这些行业“老鼠屎”不仅破坏了法律职业的伦理基础,还加剧了司法的不透明性。

在国外,特别是一些英美法系国家,法官和律师之间往往能在法律框架下建立深厚的职业信任。庭审之外,他们可以一起讨论法律问题,甚至在法律改革中合作。反观国内,我们是否也可以在保障司法独立的前提下,进一步强化律师和法官之间的专业沟通?我觉得,这条道路还是任重而道远。

04

如何打破对立?

法官要多一些耐心和倾听。许多律师并不是为了“赢”而滥诉,而是希望法官能真正关注到案件中的每一个细节。与其急于下判,不如多听听律师与当事人的诉求,或许能发现案件中更深层的真相。

律师要多一些尊重和理解。其实法官的工作压力和责任并不亚于律师,他们需要面对案件积压、职业风险和社会监督。作为法律共同体的一员,我们应主动降低对立情绪,寻求更专业的表达方式,而不是情绪化的对抗。

法官和律师的“角色斗嘴”其实可以成为职业间的良性互动,但前提是双方都能在彼此的岗位上找到共鸣。毕竟,我们都站在维护法律正义的同一条船上,何必彼此为难?

最后,送给每一位同行一句话:法庭上,我们各司其职;法庭外,我们是法律的同路人。希望有朝一日,当律师和法官握手言和,庭审不再是“对立场”,而是“合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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