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庆节即将来临之际,为确保同学们在假期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期,天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辅警走进天祝一中开展节前道路交通安全宣讲活动。为了让同学们过一个平安、快乐的国庆假期,民辅警利用生动有趣的PPT课件从行走、骑车、乘车等方面讲解交通安全注意事项,普及了“如何避开车辆视觉盲区”“如何避免鬼探头”“被看见才安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怎么办”等交通安全常识,针对常见的红绿灯路口,让学生们牢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的规则。同时,特别强调了乘车和骑车的注意事项。骑行自行车时,必须走非机动车道,未满12周岁的儿童禁止骑自行车上路,乘坐摩托车或电动车时,必须佩戴安全头盔;乘坐小汽车时,系好安全带不仅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生命的尊重;结合身边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了逆行、多人骑乘、闯红灯、追逐竞驶的严重后果,提醒广大师生自觉摒弃各类交通陋习,“十一”出游不乘坐“黑车”、“病车”、超员车。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和覆盖面,不断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天祝公安交警巧用“微信群”开展“线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主动倡导交通安全、文明交通行为,全面提升交通安全宣传影响力和引导力。
学生交通安全知识
01、行人须知
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要靠路边行走;
行人不准在车行道上追逐、猛跑,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猛拐横穿;
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不准在公路上玩耍、嬉闹。
02、乘车须知
不准在道路中间招呼车辆;
机动车在行驶中不准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窗外;
乘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在车内吃东西;
不强行上下车,做到先下后上,候车要排队,按秩序上车;下车后要等车辆开走后再行走,如要穿越马路,一定要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穿行;
不乘坐超员车辆,不乘坐无载客许可证的车辆。
03、骑车须知
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未满十六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出行;
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瞭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转弯;
不准双手离把,不准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
不准车辆并行、互相追逐竞驶或曲折行驶;
要经常检查车子性能,响铃、刹车或其他部件有问题时不能骑车,应及时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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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王 芳
校 对:罗志斌
审 核:张永韬 刘志鹏
发布:天祝公安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