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展社会监督渠道,推动营商环境共建共治共享,根据工作安排,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0名营商环境观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较强的责任心。
(二)熟悉国家、省、市、县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相关知识。
(三)热心全县营商环境建设,乐于为我县营商环境建设奉献,有精力参与我县营商环境建设。
(四)年龄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主要职责
营商环境观察员工作属于社会志愿服务,无相应报酬,在县营商环境发展中心指导下开展工作。
(一)深入了解涉企政策落实情况,主动发现台前县营商环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全县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并以适当形式反馈县营商环境发展中心。
(二)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台前县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工作实际,向县营商环境发展中心提出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
(三)发现各职能部门服务企业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营商环境建设中的先进典型;多种渠道宣传台前县营商环境建设的工作举措和成效。
(四)受县营商环境发展中心委托,对相关部门落实国家、省、市、县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情况进行监督;受邀列席与优化营商环境有关的会议。
三、选聘期限
营商环境观察员聘期两年,聘期为2024年11月10日至2026年11月10日。
四、选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或有关组织推荐。
(二)县营商环境发展中心审核研究。
(三)报县委县政府批准。
(四)颁发聘用证书、工作证件。
五、报名方式和时间
填写《台前县第二批营商环境观察员报名表》(附件一),按要求填写并发送至邮箱xwdc507@163.com。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0日。
联系电话:0393-2070110
台前县营商环境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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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崔 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