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多一个人,问题不大吧”
“一小段路,挤一挤没事的”
“遇到交警藏一藏就过去了”
……
带着这些借口和侥幸思想
超员车辆违法上路
驾驶人将交通安全抛诸脑后
一旦发生事故
后果十分严重
近日
泉州高速交警
通报2起超员违法行为被查案例
典型案例一
“多一个小孩,原谅一次嘛。”10月29日16时许,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在泉南高速泉州南收费站出口对一辆小型汽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核载5人,实载7人,超员2人,其中4名乘客为未成年人。
经询问驾驶人张某得知,其从永春带亲友准备来泉州游玩,但因多出2个小孩没车搭载,就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民警对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作出处罚,责令对超员人员进行转运。
典型案例二
10月31日,民警在相同地点查获另一起超员违法行为。经查,涉事的小型汽车核载5人,实载6人,超员1人。
经询问,易某当日载着家人准备回四川,认为坐不下挤一挤就行,便将一家老小塞进了车。民警对驾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进行处罚,责令其将超员乘客安全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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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座车搭乘5个大人和1个小孩算超员吗?
交警回复:这算超员!
原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于“载人”的表述都是对机动车所承载“自然人”的规定,“自然人”这个法律名词的含义就是在自然条件下诞生的人。
因此,机动车载人的核定人数是指广义上的自然人,包括已出生婴儿、未成年儿童。乘车出行时,部分家长也习惯将孩子抱在怀里,认为这样比较安全。然而意外来临时不一定能抱住,即使在慢速行驶下,一旦发生紧急刹车的情况,成人也无法护住怀中的孩子,即使侥幸没有产生脱手飞出的情况,碰撞时家长突然向前,也可能对孩子脆弱的头颈造成巨大的伤害。
泉州高速交警提醒
儿童乘车
前提是不能超员
而且要做好足够的安全措施
大一点的孩子乘坐后排座位
系好安全带
身高1米2以下的儿童
需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来源:泉州晚报社
【新闻广角】一审:林明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