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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李晓林等3名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临沧市人民政府:
《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评定李晓林等3名同志为烈士的请示》(临政报〔2024〕7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2024年3月16日,李晓林、李兴彪、李荣昌3名同志在扑救临沧市临翔区圈内乡斗阁村云南寨后山森林火灾时英勇牺牲。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有关规定,省人民政府评定李晓林、李兴彪、李荣昌3名同志为烈士。
来 源:云南省人民政府
编 辑:李丽君
责 编:罗岚剑
审 核:李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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