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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京市溧水区纪委监委在该区永阳街道组织召开会议,为受到不实举报的某社区党总支书记张某澄清正名。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社区“两委”班子,以及部分村民代表参加会议。会上,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对澄清正名作了政策解读,街道纪工委宣读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函,最后,张某作了表态发言。
据了解,此前,溧水区纪委监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张某虚假申报征地补偿款问题。随后,区纪委监委督促永阳街道纪工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通过调阅补偿协议、签字明细等资料,查询账户流水等数据信息,结合走访谈话、与举报人当面核实,很快查清了事实:举报人反映的相关补偿款系由银行机构直接打卡至被征地农户账户,不存在虚报冒领情况,举报内容失实。
两天后,区纪委专门召开常委会会议,决定为张某公开澄清正名,并制作、送达《关于失实检举控告澄清的函》,帮助其打消顾虑、卸下思想包袱。
溧水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专门出台《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公开澄清实施办法》,明确公开澄清内容、形式、范围和程序,对提出申请、会商审批、澄清实施、反馈回访、了结归档及结果运用等各环节进行明确,绘制澄清正名工作全周期流程图,进一步提升澄清正名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增强可操作性。
去年下半年和今年年初,区纪委监委又先后协助区委出台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容错免责减责和风险备案《工作细则》、争做“四敢”先锋《十四条措施》,专门开列澄清正名有关条款,强调对因敢于担当、锐意改革受到不实举报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澄清正名,不能因不实举报影响干部考核考察、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事项。去年以来,全区已为27名党员干部和7个党组织澄清正名,旗帜鲜明地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
与此同时,区纪委监委还印发《纪检监察机关错告诬告管理办法》,列明恶意举报和诬告的七种情形,与公安机关配套建立线索联享、问题联查、处分联动等“三联”协作机制。通过持续深入扶正祛邪、激浊扬清,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环境。
内容来源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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