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第一课 | 校车安全大体检,护航平安新学期

教育   2024-09-06 20:02   河南  

校车作为承载学生

上下学的重要交通工具

关系到每一个孩子的人身安全

为保障各位同学

在新学期乘坐校车的安全

菏泽公安交警提前开展校车安全培训

全力筑牢学生交通安全防线


新学期伊始,为切实做好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全面消除校车安全隐患,预防涉校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师生安全出行。菏泽交警各县区交警大队积极开展校车安全培训,切实把牢校车安全关,保障学生乘车安全。


定陶区交警



为了提升校车企业的责任感和驾驶员对交通安全的深刻认知, 8月29日上午,在定陶交警大队和区教育局的共同努力下,举办了全区校车驾驶员“开工第一课”安全培训会。这次培训旨在强化意识、规范行为,从根本处着手解决校车安全隐患的问题。
在车辆检测线上,定陶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刘雪峰以及机动车检测工作人员对校车的安全性能、灯光、刹车、制动装置、座椅、安全带、灭火器、安全锤、轮胎磨损、雨刮器、以及校车驾驶人资质等进行了认真检查,严防“带病车”上路,从源头处把好交通安全关,确保校车安全出行。
随后校车安全培训会上,定陶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刘雪峰详细讲解了校车运营、驾驶人资质、路线管理等法规要求,强调了职业道德和文明驾驶。通报典型事故案例,教育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预防事故发生,确保学生安全出行。


巨野交警



为进一步强化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预防涉校车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的人身安全,8月29日、30日,巨野公安交警对全县校车进行了一场全面的“体检”,为开学季校车的安全运行做好准备,切实守护师生平安出行。 检查中,民警对驾驶人资质、校车标牌、校车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进行逐一核对,重点检查校车手续是否齐全、校车年检以及车辆的维护保养等情况,并对校车轮胎、安全带、逃生锤、灭火器等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检查。在检查校车的同时,民警还对校车驾驶员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提醒驾驶员定期对校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严格按照校车行驶路线、通行时间、停靠站点接送学生,自觉做到不超员、不超速行驶,确保上路不违法。     



交警提示




校车安全不容任何疏忽大意,交警部门将重点对校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无牌无证、随意停车上人、随意越线掉头、不按核定线路行驶、不按规定开启校车标志等、不按规定放置校车标志标牌等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管,切实保障师生的出行安全。





关于校车安全




01

校车驾驶人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不得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校车驾驶人不得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不得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


02

校车严禁超员、超速行驶,并且要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遇有交通管制、道路施工以及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影响道路通行情形的除外)。


03

校车的副驾驶座位不得安排学生乘坐。校车运载学生过程中,禁止除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以外的人员乘坐。随车照管人员负责清点乘车学生人数,帮助、指导学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制止学生在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04

校车上下学生,应当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未设校车停靠站点的路段可以在公共交通站台停靠。停车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打开停车指示标志。学生上下车,随车照管人员要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


05

校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应当立即报警,设置警示标志。乘车学生继续留在校车内有危险的,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将学生疏散、撤离到安全区域,并及时与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学生的监护人联系处理后续事宜。


06

配备校车的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的安全维护,定期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校车驾驶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保障学生乘坐校车安全。



新学期 新气象

祝同学们 学业有成

安全上学 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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