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方案
决定自即日起至2025年6月
组织开展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整治范围为经营可燃商品的市场(含连片经营建筑实际形成的集散市场),重点排查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市场,紧盯占堵通道、设施老化、违规住人、管理缺失、意识不足等突出风险,围绕“五有五查”开展专项整治。
市场管理单位、业主、商户有明确的消防安全责任分工,各方对照分工履职尽责(没有明确管理单位的,业主或商户参照执行)。
管理单位有专人负责市场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设有消防控制室的落实24小时双人持证上岗值班。
管理单位有安排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巡查工作,营业期间巡查频次不低于每2小时1次,夜间至少巡查1次。
认真落实岗前培训和定期全员轮训要求,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轮训。
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全要素演练。
严查是否存在占堵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规在疏散楼梯间、连廊上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等情况。
严查灭火器、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严查市场内是否存在违规设置员工宿舍或者商铺内违规住人(下店上宅、以店为宅、阁楼住人等),形成“三合一”现象。
严查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管理是否违规在建筑内停放或充电,是否存在“飞线”充电,集中停放充电场所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严查市场内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使用明火或电取暖器取暖、使用明火做饭时操作间未与商铺进行有效防火分隔、营业期间违规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
重大火灾隐患由消防救援部门牵头督促整改,并视情分级挂牌督办,对于隐患严重、不具备整改条件,或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提请属地政府统筹解决。专项整治期间,发生较大及以上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来源:湖南应急管理、红网
编辑:王喜燕
审核:翁灵娜 刘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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