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7日,白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平川大队民警在开展夜查行动时,查获一名有酒驾嫌疑的女子马某。面对民警正常执法,马某不仅拒不配合,还当场发飙大吼:
“我杀人了吗!不就是个酒驾吗!”
在民警准备对其进行呼气检测时,马某更是变本加厉口出恶言:
“我要把你记得死死的,
死都要把你拉到坟沟里!”
测得43mg/100ml的呼气检测值后,马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并没有任何反思,而是继续对民警恶言相向:
“我死都要拉你垫背!
害我的人没好下场!”
交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六个月。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酒驾的危害
01
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02
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03
视觉障碍
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3%。就会导致视力降低,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8%,驾驶人的视野就会缩小。至于醉酒的驾驶人,甚至只能感觉到周围环境的很小一部分。
04
疲劳驾驶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发布:甘肃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监制:马可喜
审核:杨吉平
编辑:王林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