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打卡“清华大学朱令铊中毒案的第255天”,希望朱令案能够早日侦破,希望凶手孙维能够早日被正法!
在我国的古代历史中,存在许多冤案。从伍子胥被冤杀到清朝的文字狱,这些冤案似乎离着我们并不遥远。
这些冤案往往由于时代背景、政治斗争、法律不健全、司法腐败或个人恩怨等原因造成。在不同历史时期,这些冤案各有特色,反映了那个时代的司法状况和社会矛盾。
以下是我为大家总结的中国古代被广泛记载和流传的十大冤案。由于选择了十个,所以有一些没有被选入,欢迎大家补充。伍子胥被杀案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宗著名的冤案,发生在春秋时期的吴国。伍子胥是吴国的大臣,出生于楚国贵族家庭,他的父亲伍奢和哥哥伍尚都是楚国的忠臣。然而,由于楚国内部的权力斗争,伍子胥的家族遭到了楚平王的迫害。楚平王听信了谗言,认为伍奢和伍尚有谋反的意图,于是将他们逮捕并处死。伍子胥得知了家族的遭遇后,决心为父兄报仇。他逃离了楚国,历经千辛万苦,最终来到了吴国,成为了吴王阖闾的重臣。在吴国,伍子胥积极策划对楚国的复仇行动。他劝说吴王阖闾伐楚,并成功地击败了楚国。然而,在战争结束后,楚平王已经去世,于是伍子胥并找到楚平王的坟墓,并掘开了他的棺材,将楚平王的尸体拖出并鞭打了三百下。阖庐的儿子夫差当政后,重用奸臣伯否,疏远伍子胥。其时越王句践正在卧薪尝胆,一心灭吴,吴国亡在旦夕。伍子胥敏锐地感觉到即将发生的亡国之祸,数次进谏,“越王为人能辛苦,今王不灭,后必悔之。”夫差不听,偏信奸臣伯否的谗言,竟然赐刀令伍子胥自刭。刚烈的伍子胥,刎颈之前,对其舍人说:“把我的眼睛挖出来悬在吴东门之上,我要看一看越寇是如何经此门灭吴的”。夫差得知此话大怒,令人用马革裹伍子胥之尸,浮尸江上。几年后卧薪尝胆的句践果然灭了吴国。夫差临死时“掩其面”说:“吾无面以见子胥也”。吴国人可怜伍子胥之刚烈,为他立祠于太湖边的一个山上,命此山为胥山。一个人的到来可以兴国,一个人之死可以亡国,这就是伍子胥被冤枉的故事 。韩信被冤杀发生在西汉初期。韩信是西汉的开国功臣之一,他智勇双全,为刘邦立下了赫赫战功。然而,韩信最终却遭到刘邦的猜忌和陷害,被冤枉而死。韩信原本是楚汉争霸时期的楚国的一位普通士兵,后来投靠汉军后,因为得到了萧何的赏识,被推荐给刘邦,并逐渐成为刘邦麾下的一名重要将领。在楚汉战争中,韩信以其卓越的军事才能和智谋,为刘邦立下了赫赫战功,被封为齐王,位居诸侯王之列。然而,随着战争的结束和刘邦的登基,韩信的地位和权力逐渐受到威胁。刘邦对韩信的军事才能和影响力感到忌惮,担心他可能成为自己的竞争对手。因此,刘邦开始寻找机会削弱韩信的权力。机会终于来了。在公元前196年,刘邦借口韩信谋反,发动了一场针对韩信的政治斗争。实际上,韩信并没有谋反的意图,他一直忠诚于刘邦,并为刘邦立下了赫赫战功。然而,刘邦却利用韩信的一些言论和行为,将其定性为谋反。首先,刘邦利用韩信的一些不满言论,声称他有谋反的意图。其次,刘邦还利用韩信与陈豨的交往,诬陷他们之间有勾结,进一步坐实了谋反的罪名。最后,刘邦下令将韩信逮捕,并最终将他处死。韩信案是一起典型的政治冤案,韩信被刘邦冤枉和陷害,最终遭受了悲惨的结局。岳飞冤案是中国南宋时期一起震惊朝野的冤案。抗金名将岳飞因其忠诚和英勇被奸臣秦桧陷害,最终遭受冤屈而死。岳飞是南宋时期的著名军事家、民族英雄,他带领的岳家军多次打败金军,保卫国家,深受百姓爱戴。然而,他的忠诚和功绩却引起了奸臣秦桧的忌恨。秦桧是南宋的宰相,他私通金国,不想让岳飞阻挠金国南下,是古代著名的奸臣。为了个人利益,他出卖同僚,出卖国家。金国与南宋的绍兴和议的附加条件即宋朝不得以无罪去首相,这就剥夺了宋朝对于秦桧的罢免权。岳飞在抗金战争中屡建奇功,多次收复失地,使南宋的疆域得以保全。然而,秦桧却视岳飞为眼中钉,肉中刺,一心想要除去岳飞。他利用朝廷中的权力,对岳飞进行了一系列的陷害和打压。首先,秦桧通过诬陷岳飞的部下张宪,声称张宪有谋反的意图,从而牵连到岳飞。接着,秦桧又利用朝廷中的官员,对岳飞进行了一系列的弹劾和陷害,使得岳飞在朝廷中的地位岌岌可危。然而,岳飞并没有被这些陷害所动摇,他坚持抗金救国的信念,继续带领岳家军与金军作战。在1140年的郾城之战中,岳飞带领岳家军大败金军,收复了大量的失地。然而,秦桧却不顾国家和民族的利益,强行命令岳飞撤军,使得岳飞的抗金事业功亏一篑。1141年,秦桧再次发动对岳飞的陷害,他利用朝廷中的官员,对岳飞进行了一系列的弹劾和陷害。最终,岳飞被皇帝赵构连下12道金牌招回杭州。在秦桧等人的陷害下,岳飞被宋高宗赵构下令杀害。岳飞冤案引起了广泛的民愤和不满,人们对秦桧的罪行表示愤怒和谴责。在岳飞被冤杀后,人们纷纷为他鸣不平,要求朝廷为他平反。直到1162年,宋孝宗即位后,才为岳飞平反,追复了他的官职,并追谥为忠武,封为鄂王。晁(chao)错,字子云,西汉初期著名政治家,官至御史大夫。他学识渊博,主张法治,深受汉文帝、汉景帝的信任。然而,正是他的忠诚和直言进谏,为他招来了杀身之祸。汉景帝继位后,各诸侯国的势力越来越大,这让汉景帝深感忧虑,为了给汉景帝排忧解难,晁错提出了削藩策。他认为,只有削弱诸侯王的势力,才能确保中央政权的稳定。汉景帝采纳了晁错的建议,开始实施削藩政策。然而,削藩政策触及到了诸侯王的利益,引起了他们的强烈不满。公元前154年,吴王刘濞联合其他诸侯王发动“七国之乱”,反抗中央政府的削藩政策。在这场政治斗争中,晁错成为了众矢之的。诸侯王将他视为眼中钉,肉中刺,欲除之而后快。为了打击晁错,诸侯王利用朝中大臣的嫉妒和不满,制造了一场针对晁错的舆论攻势。他们污蔑晁错,说都是因为他提出的削藩政策,才导致的诸侯王叛乱。晁错逐渐失去了皇帝和朝中大臣的支持,处境日益危险。而吴王刘濞等七个诸侯王也借“诛晁错”为名,要求汉景帝处死晁错。就在晁错还在为汉景帝筹划平叛事宜之时,他却被汉景帝的使者骗到了东市。晁错既没有被下狱,也没有接受任何审讯的情况下,穿着朝服被处以腰斩之刑。晁错死后,七个诸侯国并没有退兵。这也让让世人感到晁错的死是非常的冤枉。他忠于国家,一心为公,却因政治斗争而遭受冤屈。晁错案成为了西汉时期的政治悲剧,警示着后世为政者要明辨是非,珍惜人才。晁错案背后,反映了当时诸侯王与中央政府之间的权力斗争。在这场斗争中,晁错成为了牺牲品。他坚守法治,主张削藩,却因触犯诸侯王的利益而遭到陷害。然而,历史的长河中,晁错的忠诚和智慧仍为世人所敬仰。方孝孺案,此案发生于建文四年(公元1402年),是明代一起震惊朝野的冤案。方孝孺,字希直,又字希古,号逊志,浙江宁海人,是我国明代著名文学家、思想家、教育家。他秉持正义,直言敢谏,因此深受百姓的爱戴。然而,正是他的忠诚,为他招来了杀身之祸。洪武十五年(1382年),方孝孺因吴沉、揭框的推荐,被朱元璋召见。朱元璋欣赏他的品行端庄,对皇太子朱标说:“这是一个品行端庄的人才,你应当一直用他到老。”建文四年(1402年),明成祖朱棣发动靖难之役,推翻建文帝,自己登基称帝。此时,方孝孺已成为朝廷重臣,他坚决拥护建文帝,反对朱棣篡位。因此,朱棣对他怀恨在心。在朱棣即位后,方孝孺被诬陷为“逆党”,遭到了残酷的迫害。方孝孺在书生中的地位极高,朱棣想让他给自己写登基诏书,方孝孺誓死不从。朱棣于是以诛他灭九族相威胁,方孝孺怒怼朱棣:“灭十族又如何?”朱棣厉声道:“我怎么会让你现在就死,我要让你亲眼看着灭你十族!”朱棣将方孝孺关至狱中,搜捕其家属,逮解至京。然后,将方孝孺的十族押至他的面前,一刀一刀将他的亲人割死,割了七天七夜,哀声满天。朱棣命令将方孝孺车裂于街市。建文四年六月二十五日,方孝孺慷慨赴死,作绝命词说道:六、邓艾冤杀案——“出身寒微,不是耻辱,能屈能伸,方为丈夫。”邓艾是曹魏的名将,出身寒微,但凭借着自己的才能和勇气,逐渐晋升为军队的高级将领。他在魏蜀战争中表现出色,为曹魏灭亡蜀汉立下了赫赫战功。然而,邓艾的结局却悲惨至极,他被冤枉为谋反罪,全家遭到杀害。在灭蜀之战后,邓艾担任了成都地区的军事指挥官。当时,曹魏的实际掌权者是司马昭,他派遣卫瓘担任邓艾的监军,负责监督邓艾的军事行动。卫瓘是一个心机深沉、阴险狡诈的人,他与邓艾产生了矛盾。为了打压邓艾,卫瓘利用自己的职权,捏造了邓艾谋反的罪名。卫瓘首先在军中散布谣言,称邓艾有谋反意图。他还收买了邓艾的部下,让他们作证指控邓艾。在司马昭的示意下,卫瓘将邓艾父子逮捕,并押送回洛阳。在途中,卫瓘为了彻底消除邓艾的威胁,派遣心腹将领田续追杀邓艾父子。邓艾及其儿子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田续率领的部队杀害。邓艾被冤枉的悲剧引起了后世许多人的关注和反思。在那个时代,权力斗争和政治阴谋极为常见,而邓艾成为了这种斗争的牺牲品。于谦,明代著名政治家、军事家,他的一生充满了坎坷和悲剧。在明英宗朱祁镇复位后,于谦被诬陷“迎立外藩”的罪名,最终被判死刑。这是一个充满阴谋和冤屈的案件,被称为明代第一冤案。于谦在明朝的政治和军事领域有着卓越的贡献。他曾推动了许多重要的改革措施,如整顿官僚制度、加强农业生产等,为国家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在军事上,于谦也有着卓越的表现。他曾率领部队成功抵御了外敌的入侵,保卫了国家的领土完整。特别是在土木堡之变后,他率领部队英勇抵抗瓦剌军队的围攻,最终成功打赢了“北京保卫战”,挽救了明朝的命运。这些功绩使他在朝廷中赢得了极高的声望和地位。然而,于谦的功绩并未能保护他免受冤屈的命运的降临。景泰八年,景帝卧疾南郊,石亨、曹吉祥等拥英宗朱祁镇复辟,宣谕朝臣毕,即执于谦与大学士王文下狱。徐有贞、石亨、曹吉祥等人对于谦进行了严厉的审讯,但于谦始终坚持自己的清白。石亨等人见于谦不屈服,便开始寻找其他的罪名来陷害他。首先,他们唆使言官劾之于谦,称他与黄构邪议。黄构是一个与于谦有私怨的官员,他们希望通过这种手段来抹黑于谦的形象。然而,这个罪名并没有得到充分的证据支持,于是石亨等人又开始寻找其他的罪名。尽管于谦坚持自己的清白,但朝中的大臣们却要么失语,要么赞成。杀于谦的主谋是发动夺门之变的“三大功臣”——徐有贞、石亨和曹吉祥。他们利用自己的权势和影响力,将罪名强加在于谦身上。寇准,字平仲,华州下邽(今陕西渭南)人,北宋时期的著名政治家和诗人。寇准因为在朝中的正直表现而备受人们的尊敬。然而,他的直言进谏和坚持正义的性格也让他树敌无数,最终导致了他的悲惨下场。公元1004年,辽国大举进攻北宋,辽军兵临澶州城下,形势十分危急。寇准力排众议,坚决主张宋真宗亲征澶州,以鼓舞士气,安定民心。最终,宋真宗采纳了寇准的建议,亲临澶州城,成功击退了辽军。这次胜利对于稳定北宋的局势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寇准在宋真宗时期担任宰相,他主张严惩贪污腐败,加强法治建设,推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这些措施得到了皇帝的支持,也受到了百姓的欢迎。但是,这也引起了一些权贵的反感和不满。其中,丁谓等人更是对寇准恨之入骨。他们开始在皇帝面前进谗言,诬陷寇准图谋不轨,欲图篡位。宋真宗对丁谓等人深信不疑,逐渐对寇准产生了怀疑。景德三年(1006年),真宗皇帝因为寇准的名声太高,担心他会威胁到自己的地位,于是决定对他进行打压。真宗皇帝利用一起虚构的贪污案,将寇准贬为陕州知州。天禧三年(1020年),真宗皇帝再次对寇准进行打压,将他贬为道州司马。这一次,真宗皇帝甚至派遣了宦官前往道州,对寇准进行监视。天圣元年1023年,寇准在雷州含恨去世,享年六十三岁。他去世时,因为没有钱安葬,甚至连棺材都没有。他的妻子只能进京跪请宋仁宗拨款,最终才得以将寇准安葬在路边。曾静吕留良案是清朝雍正年间一起著名的文字狱案件,也是清代文字狱中牵连最广、影响最大的一案。该案始于雍正六年(1728年),历时五年半,至雍正十二年(1737年)才告一段落。案件涉及到的人数之多,地域之广,前所未有。在这起案件中,吕留良及其家族、弟子、亲友等数百人受到牵连,其中许多人被处以极刑,甚至被剖棺戮尸,堪称清代文字狱的典型代表。吕留良,字用晦,号晚村,浙江石门人,是明末清初著名的学者、理学家、思想家。他在清代学术思想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和影响。吕留良一生崇尚朱学,强调民族气节,对清朝统治持批判态度。他曾在日记和著作中称清朝为胡虏,满人为胡人,表现出明显的华夷之辨思想。此外,他还对南明政权表示怀念,对清廷的统治表示不满。这些言论为他后来的遭遇埋下了伏笔。曾静,湖南靖州人,是一位落魄的文人。他在雍正七年(1729年)因学业不精,无法通过科举考试,对社会产生了不满情绪。在这种背景下,他写了一封策反信,派他的学生张熙投给当时的川陕总督岳钟琪,劝其造反。岳钟琪见到信后,立即将张熙抓捕,严刑拷打,追问其幕后主使。张熙最终交代出曾静是幕后主使。案发后,曾静在刑部交代,称自己是受了吕留良学说的影响,才犯下这等弥天大罪。朝廷于是下令查抄吕留良的家,并在吕家抄出了许多吕留良的著作及日记。在这些日记和著作中,吕留良对清朝的批判言论被雍正帝视为大逆不道。雍正帝虽然对曾静又有所袒护,但是他认为吕留良有以下罪状:首先,视满清为异类,曾静谋反就是受了吕留良华夷之辨的影响;其次,吕留良蔑视清廷,对南明政权则心怀留恋之情;第三,吕留良在日记中记载了一些自然灾异,预示满清统治不稳固。雍正帝对吕留良的罪行感到震惊,认为在清朝在已经统治六十多年的情况下,民间竟然还存在这样的谋逆思潮,对朝廷的统治构成了严重威胁。于是,他下令将吕留良及其家族、弟子、亲友等数百人逮捕,并进行审判。在审判过程中,许多人被处以极刑,甚至被剖棺戮尸。此外,吕留良的著作也被禁毁,他的家族、弟子、亲友等受到牵连的人不得参加科举考试,世代为奴。庄廷鑨(long)明史案,又称“明史案”,是清朝初期一起震惊朝野的文字狱事件。该案始于顺治十二年(1655年),历时三年,波及上千人,堪称中国古代文字狱的典型案例。事件的起因源于一部史书《明书辑略》,而这部史书的编纂者庄廷鑨及其亲友却因此遭受到了残酷的迫害,成为了历史上一大冤案。庄廷鑨(1585 —1655年),字尔铿,号介庵,浙江湖州人,他自幼聪颖好学,15岁便考上贡生,曾入国子监读书。然而,命运多舛,庄廷鑨后来双目失明,只得赋闲在家。尽管如此,他并未放弃学术研究,而是与一帮好友谈诗论文,以文会友。在庄廷鑨的一生中,他最为重要的成就便是编纂了《明书辑略》。这部史书的原稿本是明朝末期大学士朱国桢所撰写的《明史》,朱国桢去世后,其书稿辗转流传至庄廷鑨手中。庄廷鑨购得书稿后,立志要将其整理加工,使之成为一部传世之作。他邀请了当时的一批名士,如陆圻、查继佐、范骧等人,对朱国桢的《明史》进行编辑润色,并更名为《明书辑略》。《明书辑略》编成不久,庄廷鑨便去世了。为了让这部未竞之业得以完成,庄廷鑨的父亲庄胤城不辞年老体衰,雇请刻工刻书,并将陆圻、查继佐和范骧等当时的文人名士的姓名刻于书上,印刷出版。然而,他们并未料到,这部史书竟为他们带来了无尽的灾难。顺治十七年(1660年),清廷官员在审查《明书辑略》时,发现其中对清朝的描述不够恭敬,且有“悖逆”之语。于是,一场针对庄廷鑨及其亲友的残酷迫害开始了。庄廷鑨的弟弟庄廷钺被诛杀,他的亲友也纷纷受到牵连。在康熙二年(1663年)五月二十六日,庄廷鑨明史案正式结案,所有被羁押的犯人在杭州虎林军营被集中宣判执行。囚犯集中在弼教坊广场上等候发落,被杀者共七十余人,其中庄廷钺、李令皙、茅元铭、蒋麟征、张寯、韦元介、潘柽章、吴炎、吴之镕、吴之铭等十四人凌迟处死。此外,杭州将军松奎,浙江巡抚朱昌祚以下所有官员,革职查办,撺掇松奎收贿的程维藩被诛。归安、乌程的两名学官处斩。湖州原任知府陈永命于康熙元年(1662年)罢官,至山东台儿庄,自缢于旅馆。棺材被运回杭州,开棺磔尸。其弟江宁县知县陈永赖,也同时被斩。归安县学新任训导王兆祯、推官李焕、湖州新任知府谭希闵(到任只半月)等人处绞。妻子被发配宁古塔(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附近)者几百人。庄廷鑨明史案,历时之长、涉及之广、处理之重、死人之多,都是历代文字狱所望尘莫及的,成为了有文字狱以来最大的惨案。然而,这场血腥的文字狱冤案的起因,竟是因敲诈勒索而起。清初庄廷鑨明史案,历时三年,波及上千人,堪称中国古代文字狱的典型案例。这些冤案中,有的因时代久远而难以详细考证,但它们都在中国历史中留下了深刻的烙印,成为了后人反思司法正义和历史教训的重要案例。
在当代中国,这些冤案被广泛提及,旨在通过对历史的回顾,促进法治的进步和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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