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白河县城关镇中心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自主采购食材供货商(竞价资格)遴选公告

汽车   2024-08-20 20:36   陕西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管理、提高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质量,规范学校食堂原材料采购工作,确保食材供应安全、新鲜、营养,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拟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自主采购食材的供货商进行公开遴选,本次遴选结果为竞价供货资格,具体配送情况严格按照每批次食材在营养改善计划智慧监管平台的竞价结果为准。竭诚欢迎各供货商、生产商、销售商前来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白河县城关镇中心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自主采购食材供货商遴选

二、遴选项目

项目一:新鲜蔬菜类

项目二:调味品、干货类

项目三:  豆制品类

项目四:面食品及面制品类(干挂面、湿面、麻食、炒面等)

项目五:水果类(苹果、香蕉、沃柑等)

项目六:鲜肉类、禽类、水产品类(鲜牛肉、鲜鸡肉、鲜鲟鱼等新鲜肉类)不包含政府统一采购的肉类

三、供货期限

2024年9月—2025年7月

四、供货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屠宰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行业规范的手续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相应的售前、售后服务能力和质量保证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近三年来,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协会的通报批评;未被列为失信等各类黑名单;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5.供应商所供应的食材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质量要求,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和证明材料。

6.2023年至2024年度的供货商再次参与遴选时,营养改善计划智慧监管平台评分不得低于4.5分。

(二)实地考察

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对供货商的经营场地及经营资质进行现场考察,必须符合食品卫生安全的相关要求,基本条件和实地考察均符合校方要求方可准入。

五、学校食材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所有食材必须符合国家最新的《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质量要求。

2.食材应新鲜、卫生、无变质、无异味、无杂质,并保持良好的感官性状。

3.所有竞价食材的规格、品牌等必须严格按照学校的要求进行报价和配送。

(二)具体分类要求

(1)肉类

1.新鲜牛肉等鲜肉应来自定点屠宰场,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2.肉质应色泽正常,有弹性,无淤血、无注水、无异味。

3.冷冻肉类应具有清晰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储存条件说明,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解冻后无异味,肉质无明显变化。

(2)禽类水产品类

鸡肉、鸭肉、鱼肉等应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应该外观完整,无破损、无病变,表皮光滑,眼睛明亮,无异味。

(3)蛋类

鸡蛋外壳清洁完整,无裂缝、无破损,蛋内无异物、无异味。新鲜鸡蛋的蛋黄饱满、蛋清浓稠。具有相应的检疫检验合作证明。

(4)蔬菜类

1.各类蔬菜应新鲜、无腐烂、无黄叶、无病虫害。

2.农药残留量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供应商应能提供相关检测报告。

3.根茎类蔬菜应无发芽、无霉变;叶菜类蔬菜应叶片完整、无枯萎。

4.具有相应的检疫检验报告。

(5)水果类

1.水果应成熟度适中,表皮完好,无破损、无压痕、无腐烂。

2.口感正常,无异味,甜度和酸度应符合该品种的正常范围。

3.农药残留量符合国家标准。

4.具有相应的检疫检验报告。

(6)调味品及干杂类

1.调味品如盐、糖、酱油、醋等应具有正规的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包装完好,无破损、无泄漏、无过期。

2.干杂类如木耳、香菇、腐竹等应干燥、无异味、无虫蛀、无霉变,外观正常。

(7)豆制品类

1.原料大豆应新鲜、无霉变、无虫蛀,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生产用水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产品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豆腐、豆干、豆皮、腐竹等。

3.豆制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应符合相关标准,如大肠菌群、菌落总数等不得超标。

4.采用食品级包装材料,包装应严密、无破损、无污染。

5.不同种类的豆制品应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和串味。按照产品保质期的要求进行储存,过期产品不得供应。

(8)冷冻品类

1.外观色泽正常,无明显变色或灰暗;表面无明显冰霜、冰晶或干燥现象;无破损、变形、淤血和过多的脂肪堆积。

2.组织状态为肉质紧密,有弹性,解冻后能基本恢复原有质地。水产类冷冻食材应无脱壳、脱刺、肉质松散等情况。

3.气味为具有该食材应有的气味,无异味、酸臭或腐臭味道。

4.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包装卫生标准,无毒、无味、耐低温。包装完整,无破损、泄漏;标签清晰、准确,标注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净含量、成分表、生产厂家、地址、联系方式、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信息。

5.保质期应为剩余保质期不少于总保质期的三分之二。严格遵守保质期规定,过期产品不得供应。

6.温度控制为在储存、运输和销售过程中,始终保持在规定的冷冻温度(通常为 -18°C 以下)。配备有效的温度监测设备,定期记录温度数据。

7.卫生标准为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不得含有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有害物质。加工、储存和运输环节应符合良好生产规范和卫生操作标准程序。

8.供应商应能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三)包装与标识要求

1.所有食材的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无毒、无害、无污染。

2.包装应完整,标签应清晰、准确,标明食材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地、成分、食用方法、储存条件等必要信息。

(四)运输与储存要求

1.运输车辆应保持清洁卫生,具备冷藏、冷冻或保温等相应的运输条件,确保食材在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2.食材储存应按照其特性分类存放,遵循先进先出原则,仓库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鼠,温度和湿度适宜。

六、报名联系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联系人:

    涂祥贵:15929542167

    吴远林:15129152413

(二)遴选时各供应商按照资格要求带齐相关资料原件以及复印件现场校验。

七、时间及地点安排

(一)公告时间:

2024年8月20至8月24日。

(二)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8月24日下午6点。

(三)遴选时间:

2024年8月26日上午9点。

(四)遴选地点:

白河县城关镇中心小学党员活动室。


白河县城关镇中心小学

2024年8月20日


审核:胡承芬

编辑:薛    笑




白河县城关镇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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