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兼顾数据确权机制中的公平与效率?这场讲座给出答案

文摘   2024-11-04 20:10   海南  


10月31日下午,三亚市珠崖毓才院开展主题为《兼顾公平与效率的数据确权机制》讲座。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顾问、北京大学法律与人工智能研究中心/实验室专家顾问、天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原主任委员兼法工委主任高绍林,针对数据确权的基本概念和前沿问题进行了概念辨析和实践上讨论。


培训课上,高绍林首先对数据和信息的基本概念进行解读,并针对二者关系辨析,深刻认识数据的本质及效用,并以此为起点,深入分析了数据的特殊性。在数据互联的信息化背景下,讨论了数据权利的特殊性问题,并结合国家战略方针和政策法规,探讨兼顾公平与效率的数据确权与治理机制


“数据确权确的是什么权?”高绍林介绍,由于数据权利义务的复杂性、数据资源的快速变化性,《数据二十条》提出了数据产权的概念,并将数据产权概括为“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强调“数据产权”不同于物权、所有权,不是指数据作为特殊物的归属权。数据产权的客体不是数据这一客体物,而是数据相对人之间针对数据的行为。


高绍林强调,“数据确权”的过程就是要以《数据二十条》为指导,确定相关当事人之间对数据资源的持有权、对数据的加工使用权、对数据产品的经营权,而目前数据确权可行的方式主要是采取合同的方式。


如何保证合同数据确权的公平性?高绍林介绍,在保证数据合同公平方面,目前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平台方等合同格式条款提供方,利用其优势地位侵害普通用户权利,单独消费者个人的力量无法与之抗衡。可参考在普通合同中完善数据权条款,研究新型数据合同条款,同时探索更多类型的数据合同。


如何提高数据确权的效率?高绍林说,充分发挥数据要素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中的重要作用,实现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快速释放数据潜力,是一项关系中国式现代化全局发展的非常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目前各地实践的由数据登记中心进行数据确权登记是不能满足社会需求的确权机制,提高数据确权效率的根本方式是利用区块链技术,在区块链上部署数据确权的智能合约组


讲座最后,高绍林呼吁数据确权仍然处于探索阶段,需要行业从业人员提高数据确权的意识,充分发挥专业人士的能动性,在实践中总结积累经验,为我国数据基础制度建设做贡献。




【指导单位】

中共三亚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发展局)

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办单位】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

【协办单位】

中共三亚市崖州区委

【承办单位】

三亚市珠崖毓才院


珠崖毓才院
博雅厚德、敬学思源、诚毅切问、求实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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