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一程,感谢遇见
怀揣着激动的心,我第二次收到了成为刑案公益课成员的通知,回望两次学习过程,我最想说的是感谢,感谢老师们的指导,感谢同学们的陪伴,感谢有这样的机会能够更加深入学习刑法学。三次案例研习作业、讨论课和直播课让我对刑法学和刑法方法论有了更深的认识,也发现了自己思维上的很多不足。
一、鉴定式案例研习
鉴定式案例分析作为一种规范与事实的涵摄框架,是通过按照一定步骤和顺序分析问题,具有体系性、逻辑性和规范性的一种分析方法。通过这样的分析模式,能够更加审慎地判断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并给出理由,还能将论辩双方的争议点展现的更加明确。在挑选不同的分析框架和思路时需要对现有法律法规拥有充分的了解,还需要拥有一定的法学理论知识敏感度,发觉并展现问题。由于课程安排和师资力量等原因,我在本科期间未能接受刑法具体案例分析能力的教育,而此次公益课则提供了一个学习的平台,打开了刑法分析方法论的窗口。
二、论辩式案例研习
论辩式案例研习更侧重于论辩双方持方身份的转换和论据的寻找。运用鉴定式的方法进行分析后,论辩双方的争议点比较明确,但如何根据持方的不同展开己方的论述成了难题,特别是在需要阐释双方的论点和论据时难度将进一步提升。关键在于摒弃“成见”,找准己方的立论依据,寻找对方的逻辑漏洞。
三、实务式案例研习
“目光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往返流转。”与前两次课程相比,实务式案例研习从事实出发,考验的不仅是成员们的分析问题的能力,更是发现问题的能力。法律知识的运用不可能停留于理论层面,最终都将回归现实案例,实务式案例研习是构建了从法学院到法律实践的桥梁,需要成员们将自己所学运用到实际问题的解决上。
有幸两次参加刑案公益课,年纪不同,感受也不同。第一次的课程中我发觉了自己对刑法学的兴趣,决心继续攻读刑法学硕士,在那次课程中结交了很多为我前行的道路提供了指引和帮助的良师益友。本次参加课程则更像是在对刑法学有了进一步认识后对自己能力的检验,鉴定式、论辩式和实务式的课程常学常新,也更能在与老师和同学们的互动中发觉自己思维上的缺陷和知识上的漏洞。
很高兴在这次暑期课程中与各位师友相遇,感谢邓卓行老师的教导,感谢车浩老师、袁国何老师、徐凌波老师等二十余名老师以及各组助教为大家提供这样一个高质量的学习平台。通过这三周高强度的训练,我领略到案例研习课程的魅力,也对如何系统学习刑法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山水一程,感谢遇见,希望以后还能有机会和各位老师和同学们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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