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教育系统部分学校计划于2024年11月9日赴内蒙古师范大学参加“千企万岗进校园 勠力同心促就业”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行业专场招聘会,面向区内外院校列编(事业编制)招聘113名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巴彦淖尔市教育系统部分学校赴内蒙古师范大学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证书)。对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采取“先报名、后考证”的方式,允许先报名参加考试,于2025年8月31日上岗前,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的,可以正常办理聘用手续;未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的,取消聘用资格。
6.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应聘语文学科应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7.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含18周岁和35周岁);年龄计算日期从报名开始日计算。
8.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其他招聘条件。
以上条件中,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至报名开始日前(2025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至2025年7月31日;2024年底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海外留学研究生、部分高校硕士研究生以及延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其他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招聘报名开始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