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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和《陕西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实施细则》的要求,为满足我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我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陕西省气象局简介
陕西省气象局成立于1953年,实行中国气象局和陕西省委、省政府双重领导,实行双重计划财务体制。职责是主要承担气象灾害监测预报,气象应急防灾减灾管理,决策、公众、专业气象服务。气候诊断预测、气候变化及合理开发利用气候资源评估,人工影响天气,农业气象服务与生态环境监测,雷电预报预警与防护等气象业务。陕西省气象局设内设机构10个,直属事业单位11个。下辖11个市级气象局(含杨凌气象局),100个县(区)气象局以及6个独立设置的县级气象机构。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方式
陕西省气象部门2025年度在国家气象系统编制内计划招聘高校毕业生49名。博士研究生采用面试方式,其他应聘人员采用面试或笔试 面试的方式招聘。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岗位条件、招聘方式等详见《陕西省气象部门2025年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
3.应届毕业生(指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持有毕业生就业协议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相关人员(含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气象工作;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专业要求与《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5年版)》一致(附件2)。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人事档案等相关重要材料造假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有关规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与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8日。报名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陕西省气象局人事处信箱(sxqxrsc@163.com),邮件的主题名和附件的文件名统一填写为“应聘单位-姓名-学历学位-专业-届别”,如:“陕西省气象台-张三-博士研究生-大气科学-2025”。
2.报名材料。
(1)《陕西省气象部门2025年度事业单位应聘毕业生简表》(附件3)。
(2)个人简历电子版(单独一个PDF格式文本,须含本人照片、身份证及基本情况、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等)。特定研究方向属于气象类专业的还需提供研究方向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本人培养方案、学校网站对外公开发布的本专业研究方向、加盖公章成绩表等。
(3)诚信承诺书(模版见附件4)。应聘人员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在诚信承诺书中主动报告承诺。应聘人员在后续招考环节中发现有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立即告知招聘机关。
每人只可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低于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经研究后,可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应聘者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陕西省气象局官网公布。
(三)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5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学习成绩单等。
(四)组织考试
依次组织面试、笔试 面试岗位考试。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在陕西省气象局官网发布。
对采取面试方式考试的,综合成绩为面试成绩。对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考试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加权计算,根据应聘人员实际考试成绩和岗位需要,确定相应笔试合格线,按笔试成绩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放弃面试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为结构化面试;笔试为专业知识测试,根据岗位要求分为气象相关类、信息技术类。不收取应聘人员考试考务费用。
(五)岗位调剂
根据岗位要求、学历层次及综合成绩进行调剂。岗位调剂只能在满足岗位所需学历、专业条件的岗位之间进行。
(六)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其中博士研究生优先确定,自愿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进入考察、体检的人员名单在陕西省气象局官网发布。体检前收取应聘人员就业协议书,仅能网上签约就业协议书的,考生须于5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就业协议书。
采取适当方式对考生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审核考生档案。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确定。考察未通过的、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联合审查及公示
由主要用人单位组成审核组,根据应聘人员考试、体检、考察和人岗相适等情况进行联合审查,提出拟聘用建议人选。
拟聘人员信息在陕西省气象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签订就业协议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签订就业协议书。拟聘人员需在15日内与用人单位完成就业协议书签订,按通知日期办理聘用手续。若毕业生无正当理由不签署就业协议书的及不按照通知日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五、优惠政策
为招聘博士生提供不少于60平方米的租用住房一套(一次性免除60平方米5年的房屋租金)或一次性给予10万元租房补助;招聘博士生可优先安排业务、科研项目,可优先列入省局优秀青年人才培养计划。
六、其他
1.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不实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招聘过程中将通过手机短信通知有关招聘信息,请应聘人员确保提供准确的手机号码,并保持电话畅通,如有变更请立即告知招聘机关。
3.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北关正街36号陕西省气象局人事处
邮编:710014
联系电话:029-81619153
陕西省气象局网站:http://sn.cm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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