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洪梅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根据《东莞市市属企业资产租赁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镇中心区停车楼8、11、12、14号商铺出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基本情况
镇中心区停车楼位于洪梅镇建设路与中兴路交叉口。楼高5层,共设停车位276个,周边汇聚了商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农贸市场等。
02
用途与期限
镇中心区停车楼一楼商铺:用于商业,租期从合同签定之日起至2029年5月31日。
03
招租店铺如下:
面积25.31㎡,租金45元/平方米/月,月租金1139元,物业管理费5元/平方米/月。
面积58.73㎡,租金45元/平方米/月,月租金2643元,物业管理费5元/平方米/月。
面积32.41㎡,租金45元/平方米/月,月租金1458元,物业管理费5元/平方米/月。
面积107.07㎡,租金45元/平方米/月,月租金4818.15元,物业管理费5元/平方米/月。
04
联系方式
招租单位:东莞市洪梅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望沙路洪梅段34号(即洪梅河西行政服务中心)5号楼205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0769)88842442,17702659031
2024年11月18日
来源:东莞市洪梅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编辑:张小玲
核对:莫换南
审核:黄 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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