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通行秩序,提升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县域交通实际情况,决定增设一处道路交通秩序严管路段(简称“严管街”)。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违法停车,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人和非机动车横穿马路,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增“严管街”路段
1.镇东街(团结东路至环湖路路段)
二、“严管街”交通违法行为
1.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灯和标志标线指示的行为。
2.机动车、非机动车违法停车。
3.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头盔。
4.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载人,闯红灯,逆行,争道抢行。
5.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灯、过街不走人行横道的行为。
6. 其他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三、严管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通过现场查纠和电子抓拍的方式,对交通违法行为“零容忍”,全力营造严查、严管、严治的高压态势。
请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文明守法的执行者,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通告时间:2024年11月23日至11月30日
特此通告。
镇赉县公安局
2024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