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池县消防救援大队推出“惠民生、办实事”项目

文摘   2024-11-15 17:53   山西  








为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优化消防执法营商环境,神池县消防救援大队聚焦企业群众关注,推出了“两件民生实事”项目,以更接地气、更顺民意、更有温度的务实之举,努力取得区中可感可及的扎实成效。

优化消防行政许可公告

提供审批“预先服务”,将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开业前检查1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对拟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申请人可向消防救援机构申请预检服务,监督检查人员进行事前消防技术指导服务,一次性告知企业存在问题,提高企业申报行政许可通过率;推行要件容缺受理,对呈报的部分受理要件不全的,可先行受理,在对申报单位实施现场检查时一次性将所缺要件补齐、补全。

火灾隐患举报方式及公告


火灾隐患举报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通过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进行举报,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经消防救援机构查证属实,且该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消防救援机构在举报投诉前尚未发现,并在查证属实后依法给予消防行政处罚的,依据《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举报投诉处理奖励办法》对举报人给予相应奖励。


火灾隐患受理范围

(一)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二)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三)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四)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五)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六)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七)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八)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

(九)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

(十)使用不符合市场准入的、不合格的或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

(十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人员违规从业执业的;

(十二)其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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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亚楠  初审:宇新  复审:宇新  监制:虹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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