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信访工作条例》,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渠道,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现将我院11月份院领导接访安排公示如下。
接访场所
峰峰法院二楼接待大厅信访接待室
预约电话
0310—5116089
请各来访人员
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相关资料
自觉维护信访秩序
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信访工作条例》,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渠道,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现将我院11月份院领导接访安排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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