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表彰全国模范职工之家 全国模范职工小家 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的决定》(总工发 〔2024〕15号),漳平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黄必鹏被中华全国总工会表彰,个人被授予“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荣誉称号。本次中华全国总工会共表彰福建省“全国模范职工之家”28个、“全国模范职工小家”28个、“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2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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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修人超、张美丽
编辑:张美丽
审核:朱妙云
监制:黄必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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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表彰全国模范职工之家 全国模范职工小家 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的决定》(总工发 〔2024〕15号),漳平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黄必鹏被中华全国总工会表彰,个人被授予“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荣誉称号。本次中华全国总工会共表彰福建省“全国模范职工之家”28个、“全国模范职工小家”28个、“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2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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