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规范是个老生常谈的问题,很多人质疑:“我的公司或者我的学校不是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不对外公告,对财务规范真的有必要吗?”事实上,非常有必要!财务规范对于我们民营企业特别是民办学校来说有着不一样的意义,财务规范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规避刑事风险、预防涉税风险及强化运营管理效率。
一、 刑事风险方面
部分学校存在的多套账、收入不入公账、坐收坐支、违规提取食堂结余等行为都很可能直接导致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刑事风险。
新法新政的出台,对我们民办学校举办者提取办学结余做出了限制,由此导致部分学校举办者选择采用间接方式提取办学结余。
比如,违规列支属于个人的大量大额消费支出,如差旅费、购车款等,这些行为或将导致职务侵占的刑事风险。也有很多学校则采用“开票走账”的形式去取得大量的装修、办公用品等方面的发票,直接作为学校发生的成本处理,这些“开票走账”的行为或将导致虚开发票罪和逃税罪的刑事风险。
此外,部分民办学校长期不进行纳税申报或者纳税零申报,或税务机关下达缴纳税款通知后,仍不缴纳税款,或将导致逃税罪的刑事风险。
二、涉税风险方面
目前民办学校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法规层面存在着较大的争议,各地税务机关对民办学校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也不尽相同,在此背景下,民办学校自身的规范尤其重要。
三、运营管理方面
根据目前我们国家的会计制度体系,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只能选择适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营利性民办学校可根据办学规模,选择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或《企业会计准则》,但现实中,很多学校的会计核算都没有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进行规范处理。
无论是《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还是《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或是《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核算的基础都要求是权责发生制,但在实务中,绝大多数学校却是采用收付实现制作为财务核算的基础。甚至有部分学校主观的调整学校的收费和成本费用,导致学校的业务活动表(利润表)不能正确的反映学校的经营情况,故而不能正确的反映出学校的净资产(净利润)的变动情况。
由此,也很难分析导致学校净资产(净利润)增加的主要驱动因素,以及导致学校净资产(净利润)减少的主要成因,学校很难做出改进管理效率的决策。由此周而复始,最终使学校陷入了一种低效运营的杂乱状态。
综上,财务规范的意义不言而喻,无所作为的等待只会引发更多的问题。问题爆发后,已经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既遂”,有些就是“犯罪既遂”。而导致这种情况发生的学校相关责任人,也将为此付出极大的代价。
文源 | 行云民教财税(2021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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