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国办再次印发文件,进一步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亲属的范围由“配偶、父母、子女”,扩大至其参加基本医保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 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 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被共济人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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