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内蒙古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公众号发布一则情况通报,回应网传“判决书写错时间,男子出狱近9个月重新被羁押”一事,称案件承办人被记大过处分,对分管领导、庭长予以责令检查。
通报详情:
近日,网传《判决书写错时间4年刑期变3年,男子出狱近9个月重新被羁押,家属希望法院道歉》一文,现将该事件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1.文中所述判决书刑期起止时间书写错误,造成当事人实际服刑期未满提前释放,情况属实。
2.第一时间启动纠错程序,已依法作出刑事裁定书补正,并将当事人收监,执行剩余一年刑期。
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相关规定,分别给予案件承办人记大过处分,对分管领导、庭长予以责令检查。
编辑:李贵芳
终审:宋建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