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岗区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7名
11月19日开始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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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红岗区公开招聘
司法协理员公告
根据《2024年红岗区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实施方案》,红岗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司法协理员7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两个确立”,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法律;
3.热爱司法行政工作,具有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责任心强,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1月18日至2006年11月18日期间出生,含当日);
5.具有法学门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人员可放宽至大专学历、专业不限;
6.具有大庆市行政区划内户籍(含四县)或持有大庆市居住证(含四县)(2024年11月18日前获得相应户籍或居住证,含当日);
7.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组织纪律性强,执行力强,能适应基层一线工作;
8.服从司法局内岗位分配和调剂;
9.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开除公职、军籍的;
3.曾从事司法行政机关辅助工作,因违反工作纪律被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4.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7.其他不适宜担任司法协理员的情形。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烈士、因公牺牲司法行政干警的配偶、子女;
2.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人员。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30日17:00。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限内将所需材料上传至邮箱honggangqu057@163.com进行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进行报名,未按照要求上传至指定邮箱、未在规定时间提交全部报名材料的视为报名无效。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1.邮箱报名。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11月19日-2024年11月30日17:00,按要求下载《红岗区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后连同报名所需提供以下材料扫描制成图像清晰的电子文档,打包压缩后上传至指定邮箱(报名表及扫描件重新命名为“资料名+姓名”),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姓名+司法协理员报名材料”。
(1)户口簿或居住证扫描件(户口簿首页和报考人员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2)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毕业证书扫描件;
(4)学信网下载与报考学历相对应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红岗区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6)《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
(7)《优抚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证书》等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2024年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人员提供考试合格证明。
2.网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由招聘单位进行网上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在红岗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达不到比例的,将缩减岗位招聘计划。
四、考试程序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法律基础、政治理论基础知识,一张试卷全部为客观性试题,满分为100分。
2.成绩查询:成绩将在红岗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考生可在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二)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如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2:1的比例,将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根据《2024红岗区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公告》要求,提供邮箱报名时提供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逾期未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均视为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查出现的空额,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
3.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成绩将在红岗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考生可在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三)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面试具体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通过红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onggang.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政府网站相关信息。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有优先录用情形的,满足优先录用情形项数多者优先;满足优先录用情形项数相同或无优先录用情形的,依次以面试成绩、党员、学历高者优先。
(一)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政治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同时要对考察对象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审核,对其资格进行再次确认。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递补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情形,有优先录用情形的,满足优先录用情形项数多者优先;满足优先录用情形项数相同或无优先录用情形的,依次以面试成绩、党员、学历高者优先。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红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对拟聘用人员由红岗区司法局出具《红岗区司法行政机关聘用司法协理员通知书》,并签订《红岗区司法协理员劳动合同》,按照红岗区司法局统一研究分配至红岗街道司法所、八百垧街道司法所、解放街道司法所、银河街道司法所、创业街道司法所、杏南街道司法所、杏树岗镇司法所。招聘司法协理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为2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少于2年(含试用期2个月)。
司法协理员管理和待遇按照市政府文件要求,参照《大庆市司法协理员暂行管理办法》执行。
七、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中关于年龄、学历、户籍、优先录用资格等计算时限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18日(含当日)。
(二)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红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onggang.gov.cn/)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若因个人原因错过任何招聘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三)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四)招聘工作实行诚信报名制度,对考生报考资格、诚信的审查以及考察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五)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本次公开招聘由大庆市红岗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此次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及时关注补充公告。
政策咨询电话:0459-4195300
附件1:2024年红岗区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红岗区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大庆市红岗区司法局
2024年11月19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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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祝春霞 李晓禹
监制:崔广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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