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通过零陵新就业向社会招聘见习生6名,具体情况如下:
1.离校2年内(2023年、2024年)未就业全日制大专(含)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人员,未缴纳过社保,未办理过营业执照。
2.男女不限,品行端正,综合素质良好,有责任心,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协调能力;
3.服从安排,性格沉稳,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严格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单位管理;
4.会熟练使用电脑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聘用期一年,试用期7天,试用合格后正式聘用,具体待遇面议。
1.报名时间: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资格审查:将根据报名情况对投递简历进行初审,对于较符合岗位需要的人员,综合评价后确定聘用人员;
4.咨询电话:15116690630;
5.工作地点:零陵区南津中路75号。
1.全日制毕业证书,(审核原件收复印件1份);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收复印件1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收复印件1份);
4.户口本(审核原件收复印件1份);
5.本人2寸免冠照3张;
6.属于16-24周岁未就业青年的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审核原件收复印件1份);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创业证》。
1.见习时间为3—12个月,最短3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
2.见习关系不是劳动关系,须签订《湖南省就业见习协议书》;
3.见习之前或见习期间在企业(单位)缴纳过养老保险、办理过营业执照、在校大学生均不能参加见习;
4.见习人员只能参加一次见习,不可重复参加见习;
5.见习人员应自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活动,见习未达到3个月不能领取见习补贴。见习期满,单位据实出具就业见习鉴定表等佐证材料。
永州市零陵区住房保障中心
2024年11月5日
| 湘南学院招生就业助理团队 |
来源 | 永州市零陵区住房保障中心
排版 | 杨金环
校对 | 肖惠之
初审 | 伍晓亮
终审 | 屈立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