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一面来自被告人家属的锦旗

政务   2024-11-07 13:30   吉林  

一面锦旗、一声感谢!近日,一名被告人的家属专程从黑龙江省赶来,将一面写有“真情温暖感人心、人民法官为人民”的锦旗送到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表达对法官的认可和感激之情。



案件经过


时间追溯到几个月前,被告人王某使用他人提供的银行卡,在明知卡内钱款是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操作手机为电信网络犯罪分子转移诈骗赃款,涉案金额约65万元。

公诉机关将该案诉至新区法院后,承办法官刘靖宇第一时间翻阅卷宗,对案件证据材料、指控罪名及事实进行全面梳理、深入分析、厘清脉络。

庭审中,承办法官充分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同时严格遵守法庭举证、质证程序,讲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规定。

被告人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认罪认罚。新区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宣判后,法官认真进行判后答疑。被告人息诉服判,并对法官的耐心释法明理深表感谢。


这面锦旗,既是对新区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肯定,也是督促未来继续保持初心前进的动力。接下来,刑事审判庭将继续秉持公正、严谨、为民的工作原则,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供稿:刑事审判庭 周柄婷
初审:李   实
复审:王佳乐

长春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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