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有一户普通人家,家里只有王老汉和老伴儿两人,平日里俩老人和邻居相处的也十分融洽。
这眼看就要到春节了,家家户户都开始忙碌起来准备年货,老两口也商量着趁儿子在外打工还没回来的时候,给他灌点他最喜欢吃的腊肠,等他回来了就可以做给他吃,等他回去了也比较容易携带。
于是王老汉一大早就去菜市场买回来一大块猪肉,回来之后就招呼老伴儿架火、煮肉、剁肉、灌肠,自己忙活了一天才灌成几根。
到了傍晚,王老汉又将腊肠挂在绳子上,老伴儿看见之后说:“那都连着丢两次了,你还挂在那,不是找偷的吗?。”
王老汉说:“你别管,这腊肠你别动,明天早上我自己拿。”老伴儿也懒得跟他啰嗦,随后就回屋休息了。
到了早上,王老汉老伴儿着急地跑回屋子,跟还在睡着的王老汉说:“腊肠又丢了,我说了不让你挂那你就是不听,这都丢三次了,要不你报警吧。”
而王老汉则在起床之后同样又买了肉,再次灌出了两根腊肠。
没成想在第二天,老伴儿跑来跟王老汉说:“奇了怪了,连着丢了三天腊肠今天却没丢!”
直到除夕夜,一家人围坐在饭桌旁,王老汉招呼儿子和儿媳尝尝自己特意给他们灌的腊肠。
在听到儿子儿媳说很好吃的时候,王老汉心里别提多开心了。
可饭还没吃完,一阵警笛声突然响起,然后就听见院子里有人在叫王老汉的名字。
一家人从屋子里出来,看见几名警察站在院子里,警察问谁是王老汉,王老汉回答到我是。
但警察却说:“你涉嫌谋害他人,现在要跟我们回去进行调查。”
一家人听见后都特别惊恐地跟警察说:“警察同志,你们是不是弄错了?我爸天天在家哪也不去,也不跟人结仇,怎么会谋害别人呢?”
王老汉也大喊冤枉,但考虑警察已经是得到一些证据才会上门的,王老汉只好跟随警察离开。
法院则认为:王老汉明知道会有人偷他的腊肠,为了报复小偷才进行投毒,这种行为属于故意伤害他人。
法院综合各方面因素考虑后,决定判处王老汉有期徒刑10年。
而此事也警醒大家,当遇到违法犯罪的事情,应该第一时间选择报警,千万不要因为一时冲动做出令自己、家人后悔难过的行为。如果当时从第一次丢东西时,王老汉选择报警,寻求警察的帮助,或许就能够避免此次悲剧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