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统战部 省工商联服务民营企业工作专班服务流程

创业   2024-09-05 17:55   福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落实落细省领导挂钩帮扶重点民营企业工作机制,助力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成立服务民营企业工作专班,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具体服务流程如下。

       一、问题诉求受理范围

      主要受理民营企业项目建设、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闽商回归服务、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维护等问题诉求。

       以下事项不列入诉求受理范围:

     1.已由法院受理的。

 2.没有明确的对象和具体的事实、理由及请求的诉求。

二、问题诉求反映渠道

       民营企业可通过以下渠道向专班反映问题诉求:

       1.党委政府专项网站渠道反映:福建省人民政府——党企新时空·政企直通车(https://zqztc.fujian.gov.cn/)。

       2.省工商联门户网站反映:省工商联门户网站(www.fjsgsl.com)首页——网上服务——民企诉求直通车。

       3.来信来人或电话反映:省委统战部经济处0591-87668960,省工商联经济联络部0591-87801291。

       4.调研座谈反映:通过召开党政与企业家恳谈会、征求意见会和走访调研等方式现场反映。

       5.其他渠道反映。

       三、问题诉求办理程序

     (一)接收登记

      省工商联机关各部室接到来信、来电、来邮、来访等,应按规定及时做好登记,以及相关材料的复印存档。

     (二)办理

      1.及时反映受理情况。受理部门一般应在收到问题诉求5个工作日内,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向反映问题诉求单位的负责人或联系人告知反馈问题诉求的受理情况,对不予受理的问题诉求要说明原因,民营企业坚持要求予以受理的,应及时提出需要补充的材料及有关说明等;对予以受理的问题诉求,应说明解决问题诉求的办理意见。

      2.简单问题诉求。对事实清楚,没有司法争议,涉及单一单位、部门解决的问题诉求,由省工商联相关部室牵头,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受理部门应及时发函商请相关单位、部门帮助解决,将问题诉求解决情况,向民营企业负责人或联系人作出反馈。

      3.一般问题诉求。对事实清楚,没有司法争议,涉及需要多个单位、部门解决的问题诉求,由省工商联分管领导牵头,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受理部门应及时发函商请相关单位、部门帮助解决,将问题诉求解决情况,向民营企业负责人或联系人作出反馈。

      4.复杂问题诉求。对民营企业反映的涉及行业共性、政策层面的问题,由省工商联主要领导牵头,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可提交省领导挂钩重点民营企业问题化解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定期了解进展情况。

      四、跟踪问题诉求办理情况

      受理部门向解决问题诉求的单位、部门发出商请函件后,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单位、部门了解函件办理情况,尽可能与承办部门或经办人取得联系,沟通协调办理意见,跟踪问题诉求的进展情况,并及时由工商联相关受理部门向企业反馈。

      五、及时汇总梳理问题诉求解决情况。项目建设问题诉求一季度汇总一次,其他诉求建议原则上一个月汇总一次,分类梳理,形成问题工作台账,工作台账含问题诉求、调研情况、转办记录、落实措施、问题化解办理情况等要素。

      六、专班会议召集。根据工作需要,由专班召集人或召集人指定负责人,召集专班成员每个月召开一次工作专班会议;如无重大问题需要研究,可不召开会议,但专班办公室应将各部门受理的问题诉求情况进行汇总,形成书面材料呈专班召集人审示。

     七、加强保密工作。工作人员不得向无关人员扩散民营企业问题诉求。


来源:省工商联经济联络部


福建省青年闽商联合会
福建省青年闽商联合会是省委统战部指导,省工商联主管的直属商会。由福建省非公有制企业新一代接班人、自主创业的年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已成立9家地市青商会,共有会员企业超50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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