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宣传月|电动自行车停楼道还拒不改正 罚款!(文末有小惊喜哟~)

政务   2024-11-06 17:13   江苏  

“不能在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


石家庄裕华区一名车主
推车上楼充电,且拒不改正
2021年10月21日上午
辖区消防救援大队
给他开出了900元的罚单
这也成了石家庄市

因为“电车上楼”开出的首张罚单!

2021年8月1日起,应急管理部发布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实施,《规定》明确:

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安全始于心,防范践于行
广大居民要规范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和充电
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这一行为
坚决说“不”

?

有奖问答

(单选题)为了方便,住在5楼的王先生,采取以下哪种方式充电合理?( )

A. 从屋里拉出一根电线,在一楼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B. 把电池取下来拿到卧室充电
C. 将电池推回家充电
D. 在小区集中充电桩充电


答完题的小伙伴们

在评论区写出答案和心得
我们将抽取2位幸运儿
送出苏州消防文创小礼品哟
没被抽到的小伙伴们也不要灰心
消防宣传月活动多多
有一系列奖品等着你呢~


▌来源:综合应急管理部、中国物业管理、吴江大队
▌编辑:陈思羽

▌发布:苏州消防全媒体工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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