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防空警报鸣放暂行规定》和自治区统一部署,2024年9月18日12:00(北京时间),将在塔城市、乌苏市城区范围内进行防空警报统一试鸣。届时,户外警报器将连续鸣放三种防空警报信号,每种警报信号鸣放3分钟,依次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
防空警报试鸣种类分别为: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重复3次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重复15次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每种警报间隔5分钟,试鸣防空警报时间共计19分钟。
警报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保持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注意识别警报鸣放信号。
特此公告
塔城地区行政公署
来源:塔城地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潘延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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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陈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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