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设计(论文)

教育   2024-11-22 20:54   陕西  

关于做好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
我校2025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即将开始,根据《长安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教[2023]1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将相关准备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工作
1.组织领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是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各学院(系)要切实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领导,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或安排专人检查、管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认真执行“管理办法”,鼓励学生真题真做或通过科技竞赛、创新训练和创新性实验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2.指导教师。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须按照“管理办法”中“指导教师资格与要求”规定遴选,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担任。
3.学生要求。学院对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需按“管理办法”中“学生资格及要求”进行资格审核。
4.师生比要求。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充分发挥指导教师作用,每名指导教师所带毕业设计(论文)学生一般不得超过8人,首次指导的教师指导学生数不得超过3人。2024年校级抽检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所带毕业设计(论文)学生人数不得超过4人。
二、选题工作
1.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满足教学基本要求。
 2.加强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更新,选题应有一定的实用性和先进性,内容应比上届更新1/3以上,部分课题应代表本学科专业的先进水平。
3.工程类专业要结合本专业的工程实际问题进行选题,并且指导教师应有企业或行业专家的参与。工程设计型题目所占比例应符合国家专业标准和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的要求。
 4.坚持一人一题,对大而难的题目可分解为若干个子题目,子题目分量和难度要适中,保证学生各自能取得阶段性成果。
 5.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原则上由指导教师提出,也可由指导教师和学生协商确定,题目内容应由各专业教授会议审查,专业负责人审核、教学院长审定后统一提交至管理系统向学生公布。
三、任务书编制工作
 1.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确定之后,各学院(系)应及时组织教师编制任务书。
 2.任务书中要对毕业设计(论文)的综合训练和能力培养提出具体要求,对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书和论文字数、外文参考资料及其运用,提出明确数量要求。
3.对确定撰写毕业论文的学生,指导教师要对其所做实验、社会调研做出具体安排,并结合毕业实习和寒假,对学生提出明确的实践要求。
4.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序进行,任务书应于第七学期(五年制第九学期)末前在管理系统中下达给学生,人手1份。
四、培训和动员
学校今年继续使用毕业设计(论文)全流程管理系统,教务处负责系统完善、指导教师及管理人员的培训。各学院(系)要抓好参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指导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及学生的培训和动员工作。
教务处将针对指导教师和有关管理人员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培训,具体安排请关注相关通知,按时参加。
五、进度安排

具体进度安排及工作流程参见《长安大学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工作指南》(附件1)。
因特殊情况导致的时间变化,请以正式通知为准。
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登录入口https://co2.cnki.net/Login.html?dp=chd&r=1640859782581(见教务处主页快速链接栏目),具体操作根据相关操作手册执行(详见附件2)。
六、其他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涉及出题、选题、下达任务书、外文翻译、开题、中期检查、查重检测、答辩等诸多环节,学生须按时将指导教师线下审核通过的外文翻译、开题、中期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初稿、检测稿、最终稿等资料上传至管理系统相应模块,以待专业负责人、教学院长等完成线上审核流程。
其他未尽事宜,请按照《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
1.长安大学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工作指南
2.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前期)
3.长安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修订)
4.长安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撰写规范
5.长安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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