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宣传周(三)——关于食品添加剂、临期食品的那些事儿

政务   2024-11-01 11:31   江苏  


(一)食品添加剂




提到食品添加剂,很多人谈之色变。但媒体报道的食品安全事件中出现的瘦肉精、苏丹红、吊白块、孔雀石绿等,都不是食品添加剂,而是非法添加物。
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为了保障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安全,我国有三个相关规定:
一是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必须是国家允许使用的。目前,我国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有23类近2300余种。
二是食品添加剂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不能超范围。比如着色剂柠檬黄,可以在部分糖果类食品中使用,但不能在包子、馒头中使用;香精香料类的食品添加剂,可以在炒货中使用,但不能在食用植物油中添加。
三是食品添加剂不能超过最大允许的使用量或者不能超过最高残留量。比如防腐剂亚硝酸盐,在酱卤肉制品生产过程中的添加量不得高于0.15g/kg,做出的成品中残留量不得超过30mg/kg。
所以,食品添加剂只要是规定的品种,在固定的范围,按照限量使用,就是安全的,可以放心食用!






(二)临期食品





不知道你在逛超市的时候,有没有发现“临期食品”专柜呢?因物美价廉,临期食品深受部分消费者的喜爱,怎么选购食用才放心呢?
临期食品,是指即将达到保质期,但未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食品安全法》规定,预包装食品应标示产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而保质期是在食品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临期食品未过保质期,在正常情况下是安全的,可以销售和食用。
《反食品浪费法》要求,食品经营者要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分类管理,做特别标示或者集中陈列出售。这就是临期食品专柜的由来。
在选购临期食品时,一是正规渠道来购买,理性消费勿贪多;二是仔细查看外包装,如有异常勿购买;三是留意贮存条件,不符不要购买;四是尽快食用,不要久存。





供稿|淮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视频来源|市说新语

一审|唐莹 二审|刘八民

三审|方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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