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涉及多村,清苑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公告!

创业   2024-10-14 16:58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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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冉村

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清政征字【2024】17号)

清苑镇中冉村及有关农户:

保定市2024年度第221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于2024年9月24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615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区征收集体土地0.4347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615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9月11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集体土地0.4347公顷

(二)范围:东至中冉村地;南至中冉村地、民宅;西至中冉村地;北至国有地

(三)用途:城镇村道路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2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qingyuanqu.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清苑区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30日

中冉村

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清政征字【2024】18号)

清苑镇中冉村及有关农户:

保定市2024年度第221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于2024年9月24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615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区征收集体土地1.2493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615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9月11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集体土地1.2493公顷

(二)范围:东至中冉村地;南至中冉村地;西至中冉村地;北至国有地

(三)用途:公园绿地、城镇村道路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2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qingyuanqu.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清苑区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30日

中冉屯村

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清政征字【2024】19号)

清苑镇中冉屯村及有关农户:

保定市2024年度第221批次建设用地3号地于2024年9月24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615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区征收集体土地3.7208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615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9月11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集体土地3.7208公顷

(二)范围:东至中冉屯村地、国有地;南至和平路;西至中冉屯村地、保定市天德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至民宅、中冉屯村地

(三)用途:公园绿地、城镇村道路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2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qingyuanqu.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清苑区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30日

北大冉村

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清政征字【2024】20号)

清苑镇北大冉村及有关农户:

保定市2024年度第238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于2024年9月24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585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区征收集体土地0.389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585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9月5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集体土地0.3899公顷

(二)范围:东至农村道路、北大冉村地;南至北大冉村地;西至北大冉村地;北至国有地

(三)用途:公用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2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qingyuanqu.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清苑区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30日


北大冉村

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清政征字【2024】21号)


清苑镇北大冉村及有关农户:

保定市2024年度第238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于2024年9月24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585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区征收集体土地0.197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585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9月5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集体土地0.1979公顷

(二)范围:东至农村道路;南至北大冉村地、保沧高速;西至民宅;北至民宅

(三)用途:公用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2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qingyuanqu.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清苑区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30日

中冉村

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清政征字【2024】17号)

清苑镇中冉村及有关农户:

保定市2024年度第221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于2024年9月24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615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区征收集体土地0.4347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615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9月11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集体土地0.4347公顷

(二)范围:东至中冉村地;南至中冉村地、民宅;西至中冉村地;北至国有地

(三)用途:城镇村道路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2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qingyuanqu.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清苑区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30日


来源:清苑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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