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未谈妥抚养权,男方将孩子藏起来了”,黄春香律师这么说

时事   2024-12-01 12:15   湖南  
近日,
网友通过红网《问法湖南》栏目咨询:

离婚未谈妥抚养权及财产分割,

男方将孩子藏起来了,

怎么办?

黄春香律师这么说
株洲网友问:

孩子两岁半,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孩子抚养权和财产分割没谈妥,男方带着孩子藏起来了,不让女方见,找过妇联调解,妇联说得男方在家才行,现在不知道男方藏在哪里,该怎么办?我的要求是房子过户到孩子名下,但是男方也不肯。我现在的诉求是见见孩子。

北京市京师(长沙)律师事务所

黄春香律师答:

您好,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享有平等的监护权。离婚期间,应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证明男方正在实施侵害其人格权的违法行为,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行为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法院审查后,认为申请符合条件的,会作出人格权侵害禁令,禁止男方藏匿孩子。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九百九十七条 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害其人格权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制止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行为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
第一千零一条 对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利的保护,适用本法第一编、第五编和其他法律的相关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人格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来源:红网《问法湖南》栏目 编辑:彭梦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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