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政务   2024-11-14 18:17   河北  

巡察公告

按照市委、县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部署,即日县委巡察组对县委党校等4个县直单位、慈峪镇党委和下辖33个村级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同时,市委第四提级巡察组对灵寿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开展提级巡察。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的举报和反映,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专门联系手机(仅接收短信)、邮政信箱、电子邮箱、联系信箱(设在被巡察单位和巡察组驻地),市委第四提级巡察组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县委巡察组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同时,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组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监督邮箱:lsxwxcb111@163.com。



中共灵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12日
十二届县委第八轮巡察现场巡察期间信访举报方式


       辑:江  娟

任编辑:姚丽霞
       审:兰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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