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0余万元的盗版《西游记》《伊索寓言》《日积月累》《传统文化》等读物、教辅从山东临沂层层销售至全国各地,90余万册的盗版书籍堆放在仓库……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然而老板董某却利用小学生们成长进步的“阶梯”,肆意牟取着一己私利,最终被判处三年五个月,并处罚金200万元,其余10名同伙也被判处相应的刑罚。
“养娃”转“坑娃”
打起儿童读物的歪主意
“我家小孩上学要买很多的书,我心想做小孩子的书肯定赚钱。”于是,被告人董某开始做起了盗版儿童读物的“生意”。
董某通过多方联络,认识了7家印刷厂的负责人,向他们提供了《伊索寓言》《西游记》等读物的电子版资料和足量的纸张,安排印刷厂印制了各类小学生读物。在印刷厂印制书籍的同时,董某四处奔走,联络到了位于山东淄博、临沂,江苏连云港、淮安等地小学附近的书店。很快,一本本、一册册的盗版书籍被印制完成,送到了董某的仓库,紧接着又一车一车地送到了各地书店。
董某等人制作的盗版书籍
2022年3月,山东淄博购买盗版书籍的家长报了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对董某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幕后”操控
“坑娃”事业继续干
“检察官,我在山东做盗版书籍被山东淄博公安查了之后,其实我没有干了,只是……”董某在看守所的讯问室里还想为自己的行为找点借口。
“徐某和陈某他们做盗版书,是不是你提供的启动资金?是不是你提供的印刷厂、纸厂还有客户的资源?卖了盗版书的账单是不是在你那?”当南京铁检院的检察官问出这一连串的问题时,董某羞愧难当地说:“是的,是我给了50万的资金,也是我给的资源,我记的账。我被淄博那边取保了,我不敢出面联系别人做书,小徐和小陈见我做书能赚钱,跟我干的。”
就这样,董某在“幕后”看准了《日积月累》《传统文化》等教辅的市场,提供资金、印刷厂、客户等资源,由徐某和陈某具体联络制作盗版教辅书籍,进一步向江苏南京、徐州等地销售。2023年3月至8月,董某等人又卖出280多万元的书籍。
“我知道取保候审期间再犯肯定会被抓起来的,现在你们把我抓进来,我活该的。”56岁的董某偷偷擦掉泪水,怨恨着自己的“活该”。
不守“底线” 赚钱难安
老板董某委托的印刷厂,有些是原本是正规合法经营的印刷业个体户,在利益面前却违反了行业规则。“没有合格的委托手续,我们也知道不能给他们印,但是疫情之后经济不景气,来了订单能赚钱,我们就不管那么多了,直接给做了。”负责印制《日积月累》书籍封面的李某虽然一开始就认识到这是违法的行为,但利益面前,还是没守得住“底线”,先后印制了10.6万份书籍封面。
2024年11月9日,法院采纳南京铁检院指控的事实和提出的量刑建议,判处董某、徐某、陈某三名主犯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200万元至22万元不等,判处其他印制、装订、销售等不同环节的李某等从犯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适用缓刑,均并处罚金。
不法利益不可留
退赔权利人
《日积月累》《传统文化》等是江苏凤凰少年儿童出版社、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等出版的教辅书籍,近年来备受小学生的喜爱。
“我们的书籍很畅销,也很容易被不法分子盯上,尤其是这种大规模盗版我们旗下6家出版社的书,对我们的市场有一定的冲击,造成的损失比较严重。”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代表向检察官诉说着。
南京铁检院告知权利人在知识产权案件中享有的权利,同时积极引导权利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敦促11名被告人主动退赔,经多次协调与沟通,最终在庭审之前帮助权利人挽回经济损失48.7万元。
阅读是我们获取知识、启智增慧、培养道德的重要途径。书籍是文化最重要的载体,健康文明的阅读环境是推动文化强国建设的基础。保障儿童健康阅读,人人都有责、人人应尽责。
文图:张骁骁
编辑:陈 静
校对:王冬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