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动态|京沪同日取消普通住房标准

文摘   2024-11-20 10:55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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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和上海两地居民购房税费负担将进一步降低。

11月18日晚间,北京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加大住房交易税收优惠力度。


同日,上海市住建委、市房管局、市财政局和市税务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以及取消标准后相关个人住房交易税收事项。


   京沪不再区分普宅和非普宅


实际上,10月17日,住建部部长倪虹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情况发布会上曾表示,住建部会同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指导各地迅速行动,抓存量政策落实,抓增量政策出台,打出一套“组合拳”,推动市场止跌回稳。


据倪虹介绍,概括起来就是“四个取消、四个降低、两个增加”。其中,“四个取消”主要包括取消限购、限售、限价及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11月13日,财政部、国税总局和住建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针对多项房地产税收政策进行优化调整。其中,明确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并对住房交易契税政策进行了优化。


根据上述《公告》规定,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统一按1%税率缴纳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首套和第二套住房分别按照1.5%的税率和2%的税率征收契税。


同时,对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此次北京和上海出台新政后,两地便可按上述政策措施具体落实。


此外,上海还取消了个人转让非普通住房以转让收入的2%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的规定。对个人转让住房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根据国税总局有关规定,以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据悉,两个城市新政将于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12月1日前,个人销售、购买住房涉及相关税种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规定的可适用执行。


   减负效应明显


从市场反馈情况来看,户型控制在140平方米以内的房源最为受益。

以上海为例,根据CRIC数据,目前上海面积段在90-140平方米的新建商品住宅套均总价为628.76万元/套。如果以600万元/套计算,调整前契税最多缴纳18万元,调整后为6万元,新政实施后可节省12万元,减负效应明显。


如果将过去一套已经购买2年以上的非普通住宅,现在以1000万元的价格出售,当年购买该套房子的原值为800万元。按此前标准,需要缴纳增值税10万元{(1000万元-800万元)*5%},新政后相当于节省了10万元税费。

若上海某房东出售一套1000万总价的住房,过去个税或需缴纳20万元,上海新政后只需缴纳10万元。如果该房东一年内在上海换房,其还可享受个税退税的优惠政策。


   核心城市楼市有望逐步复苏


从今年的房价表现来看,上海新房持续领涨,北京二手房价格涨幅领跑。


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10月上海新房环比上涨0.3%,并已连续上涨29个月,且自今年3月份以来环比8个月领涨全国。


北京二手住宅则以1%的环比涨幅位列10月70城之首。特别是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北京二手房市场交易活跃度有所提升,交易量重回“荣枯线”以上。根据北京市住建委统计数据,10月份北京二手房网签1.7万套,环比增长31%,网签量创下近19个月新高。


整体来看,一线城市房地产市场正朝着回稳向好方向发展。随着普宅标准的取消,在一定程度上将进一步巩固前期楼市回温成果,有利于推动市场止跌回稳。


易居研究院表示,当前“政策-市场”之间的互动效应明显增强,市场信心也持续增加。随着供给和需求两端的积极调整,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将会优化。


《丁祖昱评楼市》指出,财政部等三部委房地产税收政策发布之后,上海是首个落地取消普宅标准的一线城市,随后北京跟进取消普宅标准,广州和深圳也将加速跟进,一线城市政策进入宽松期,政策利好效应仍将持续。


在房地产“止跌回稳”的政策预期下,核心城市房地产市场将逐步复苏,楼市整体也将趋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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