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9日,群众举报称“蒙山县湄江街日杂批零部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销售烟花爆竹”,蒙山县应急局行政执法人员立即联合公安机关对单位进行检查,发现其存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要求立即停止销售行为,公安机关扣押其烟花爆竹,后由蒙山县应急管理局立案查处。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对蒙山县湄江街日杂批零部以上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贰万元整(¥20000.00元)及没收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的行政处罚。
来源:蒙山县应急管理局
编辑:叶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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