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实验幼儿园
2024年秋季新生招生公告
根据《2024年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昆教【2024】56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本园服务区实际,做好2024年昆山市实验幼儿园秋季新生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PART01/ 小班新生
一、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2020 年 9 月 1 日~2021 年 8 月 31 日出生)的适龄幼儿。
二、服务区范围
仓基河以东(含仓基园小区)、人民路以西、前进路以南、娄江河以北。
施教区(服务区)相关小区:
嘉鹿花园(高新区)、青春里、中山新村(中山支路西侧)、中山支路(东侧)、西园新村、南街、西园街23和25号、桃源新村(小桃园)、丽泽公寓、石幢弄、西寺弄、中山村、棕榈泉山庄、状元新村(状元泾)、文萃园、仓基园。
三、报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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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合法固定住所特指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的居住用房。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非居住用房除外,下同)的本市户籍人员子女入园报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6 月 3 日~6 月 14 日登录“昆山市幼儿园、中小学招生入学填报系统”(网址:https://rx.ksedu.cn)进行填报,也可通过昆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ks.gov.cn)的“招生入学”相关链接进入本系统填报,还可通过“智慧昆山APP”和“鹿路通APP”进行填报。信息填报必须准确,老产权证是9位编号,房产座落要与房产证原件上一致,具体填写到几幢几室。新的“不动产权证书”产权证号前要加上年份,比如“20193055011”,一共为11位编号。
(2)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原则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我园服务区范围内小区的有效居住证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可填报我园。
注:若非户籍无房,无法网上申报,请点开以下链接,填写《昆山市实验幼儿园非户籍无房报名表》,并打印一份带至现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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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成功后,系统如果显示“审核通过”,家长无需再到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系统如果显示“需现场审核”,请到我园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
审核时间:
6月15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3:00—15:00
审核地点:
昆山市实验幼儿园(南街98号)
审核材料:
(1)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好《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报名表》(确认信息无误后手写签名)。
(2)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父母双方)。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含首页(有公安机关章)、户主页、监护人页(父母)、幼儿信息页。
(4)监护人结婚证原件、复印件(若离婚,则提供离婚证、监护权证明文件等)。
(5)本服务区内房产证原件(如夫妻各持有1本房产证,提供网上报名的那一本)、复印件,需复印首页、正页(须有清楚的房产编号)、共同所有人页。如无房产证,提供本服务区购房合同或租房协议。
(6)婴儿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7)预防接种证原件、复印件。
(8)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除以上材料外,还需父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的证明材料。非户籍无房的适龄儿童还需打印一份《昆山市实验幼儿园非户籍无房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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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服务区制的幼儿园优先录取本服务区内昆山户籍适龄幼儿入园,在解决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就读的前提下,根据空额学位有序录取服务区内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
四、昆山户籍无房人员子女报名办法
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本市户籍人员子女入园报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6月3日~6月14日登录“昆山市幼儿园、中小学招生入学填报系统”(网址:https://rx.ksedu.cn)进行填报,也可通过昆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ks.gov.cn)的“招生入学”相关链接进入本系统填报,还可通过“智慧昆山APP”和“鹿路通APP”进行填报。并于6月15日持身份证、户籍证明、婚姻证明(离婚需提供离婚证和抚养权证明材料)、无房证明(监护人和就读学生)或有房证明(学位被占用或非夫妻共有房产等)、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相应幼儿园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
五、房屋被征收人员子女报名办法
因房屋征收造成被征收人员子女入园地点发生变化的,可到新安置地就近入园,被征收人凭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新安置房屋产权证书或商品房购销合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被征收人及子女户口簿、市政府征收办开具的报名证明,于6月15日到我园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也可自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内,回房屋征收前的居住地所属服务区的幼儿园入园,被征收人凭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被征收人及子女户口簿、市政府征收办开具的报名证明,于6月15日到我园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
六、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报名办法
属于我园服务区内,因各种原因,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结婚证、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15日到我园进行现场报名和材料审核认定。
七、服务区认定细则
幼儿园服务区认定,原则上以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准,与他人(非夫妻关系)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不能作为依据。具体细则如下:
1.幼儿本人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一致的,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
2.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的,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
3.本市户籍适龄幼儿,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可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如该合法固定住所在2019年1月1日之后取得房屋产权,需在对应幼儿园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予以安排。
4.本市户籍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且不与幼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在一起的,由教育局会同各区镇根据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实际居住地和户口所在地等情况,予以统筹安排。
5.因房屋征收造成被征收人的子女入园地点发生变化的,可到新安置地就近入园;也可自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内,回房屋征收前的居住地服务区入园。
八、关于户籍生的认定
1.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落户为昆山市户籍(含集体户口),其子女可视作户籍生入读我市服务区制幼儿园。
PART02/ 托班新生
一、招生对象
2~3周岁(2021年 9 月 1 日~2022年 8 月 31 日出生,下同)的适龄幼儿。
二、服务区范围
仓基河以东(含仓基园小区)、人民路以西、前进路以南、娄江河以北。
施教区(服务区)相关小区:
嘉鹿花园(高新区)、青春里、中山新村(中山支路西侧)、中山支路(东侧)、西园新村、南街、西园街23和25号、桃源新村(小桃园)、丽泽公寓、石幢弄、西寺弄、中山村、棕榈泉山庄、状元新村(状元泾)、文萃园、仓基园。
三、托班报名
请于6月15日(周六),上午8:30-11:00,下午13:00—15:00,现场审核材料,材料要求与小班新生现场审核材料一致。
注:请点开以下链接,填写《昆山市实验幼儿园托班报名表》并打印一份带至现场审核。
四、招生录取
托班招生将优先录取昆山户籍适龄幼儿入园,在解决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就读的前提下,根据空额学位有序录取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
PART03/ 中大班插班生
一、招生对象
本服务区内适龄幼儿:
中班:年满4 周岁(2019 年 9 月 1 日~2020 年 8 月 31 日出生)
大班:年满 5 周岁(2018 年 9 月 1 日~2019 年 8 月 31 日出生)
二、服务区范围
仓基河以东(含仓基园小区)、人民路以西、前进路以南、娄江河以北。
施教区(服务区)相关小区:
嘉鹿花园(高新区)、青春里、中山新村(中山支路西侧)、中山支路(东侧)、西园新村、南街、西园街23和25号、桃源新村(小桃园)、丽泽公寓、石幢弄、西寺弄、中山村、棕榈泉山庄、状元新村(状元泾)、文萃园、仓基园。
三、插班生报名
请于6月15日(周六),上午8:30-11:00,下午13:00—15:00,现场审核材料,材料要求与小班新生现场审核材料一致。
注:请点开以下链接,登记《昆山市实验幼儿园插班报名表》并打印一份带至现场审核。
请关注我园公众号“昆山市实验幼儿园”,与招生相关的信息均将通过公众号告知。
招生咨询电话:0512-57552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