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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集中整治中心城区不文明交通行为
整治重点是不戴头盔、逆行等
运城日报讯(记者 张君蓉)为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精细化管理水平,规范道路交通秩序,连日来,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按照有关安排,持续开展不文明交通行为集中整治。驾乘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加装车篷、闯红灯、三轮车违法载人、机动车不礼让行人、逆行、“老头乐”等是这次整治的重点。同时,严查各类交通不文明行为,及时纠正交通陋习。
“小朋友也要戴头盔,上学赶路要紧,安全上学更要紧。”在中心城区学苑路与红旗东街十字路口,民警对一位驾驶电动自行车送孩子上学的家长说。该民警告诉记者,根据安排,近来重点查处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逆行、闯红灯,三轮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为确保整治取得实效,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实行队委包片、中层包岗、机关科室民警下沉一线,一方面加大交通法规宣传力度,一方面劝导纠正各种交通陋习。同时,加大查扣处罚力度,及时消除风险隐患,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目前我市三轮车呈现数量多、分布广、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高发的特点,安全风险隐患十分突出。针对这种局面,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二、三轮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日前安排部署在农村和城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二、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需要注意的是
因为中心城区部分区域车流量大、通行密集,交管部门在中心城区划定了禁限行区域,早7时至晚8时禁止三轮车驶入。
禁限行区域包括:红旗街→解放路→河东街→韩信路(红旗街路段外滩首府路口→盐湖城路口除外)。
其中,送水、快递邮政等关系民生的三轮车避开高峰期,可以在上述路段区域行驶,但须走非机动车道,车速不得超过25km/h。
柴油三轮车系高污染车辆,因此禁止在中心城区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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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责编:赵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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