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
邯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张利明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4年12月4日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邯山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
接受张利明同志辞去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张利明同志的辞职向下次邯山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邯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12月4日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邯山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2月4日决定任命:
温俊华同志为邯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张家口
怀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12月3日怀安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昝成为怀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怀安县公安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杜京的怀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陈建民的怀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怀安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定州
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田红彪同志辞去定州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2月3日定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定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田红彪同志辞去定州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定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人员名单
(2024年12月3日定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于伟杰为定州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于伟杰同志代理定州市人民法院院长的决定
(2024年12月3日定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定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于伟杰代理定州市人民法院院长。
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12月3日定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于红杰为定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赵 辉为定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李晓勇的定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于红杰的定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12月3日定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康建光为定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蔡佳桐为定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孙 岩为定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王玉贤的定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赵立波的定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大乐的定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