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征集问题线索的公告

文摘   2024-11-09 20:22   新疆  





为了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服务水平,从即日起面向全市征集相关问题线索,现将投诉举报事项范围及投诉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公职人员违规经营、占用土地。历年来公职人员承包或变相承包以及参与或变相参与各种形式的农村土地开发经营等行为;利用职务便利违规经营占用土地,违规承包、转包、倒卖土地赚取差价等行为;以及侵占集体土地和侵占承包费等行为。

(二)高标准农田质量不达标、挤占挪用资金等问题。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出现质量问题、项目建设管理问题、建后管护问题,管护责任不落实,出现设施设备无人维护、损坏后不能及时修复等行为。

(三)违规私屠乱宰。不在定点屠宰场所屠宰人工饲养的马、猪、牛、羊、家禽等畜禽等行为;屠宰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畜禽,生产、销售病死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或者国家为防控疾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的畜、禽、兽、水产动物及其肉类、肉类制品等行为。

(四)违规生产、销售农作物种子等问题。违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无证生产经营、未按规备案、未审先推、包装标签不规范、拆袋销售、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行为。

(五)农产品质量不达标等问题。农产品存在常规农药残留超标,超范围使用农药,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等行为。

(六)违规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及违规操作等问题。在农机购置补贴方面存在滥用职权、不作为、乱作为、截留挪用、贪污侵占等问题,造成应享受未享受、违规享受补贴项目等行为;报废农机、牌证牌照不符合规定上路及相关违法驾驶等行为。

二、监督举报

伊宁市农业农村局鼓励实名检举控告,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检举控告内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故意夸大、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举报渠道:

1.举报电话:

0999-8359560、8359570(伊宁市农业农村局)

2.举报邮箱:

1941400965@qq.com

 伊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9日

/伊宁市农业农村局

监制丨杜 磊

审核丨米 洋

责编丨章 桦

编辑丨任淑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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